东北网12月17日讯 年初以来,哈尔滨市全力构建城乡救助体系,频频出台关爱弱势群体政策,让城市和乡村的弱势群体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为进一步实现老有所养,哈尔滨今年推进了爱心助老工程,推行了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出台了《哈尔滨市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意见》,投入购买服务专项资金451万元,区、街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和服务设施建设资金500万元。加大推进城乡福利设施改造力度,保障了特殊群体权益。农村敬老院整合成效显著,建成23所敬老服务中心,并提高了五保供养水平,集中供养年标准从2600元提高到2720元,分散供养年标准从1800元提高到1920元。加强了城市福利机构建设,第一社会福利院易地新建工程进展顺利,5栋楼主体已经封顶,建成第二福利院智残人托管服务中心。加大对社会办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新增养老床位1500余张。
该市今年确定了低收入困难家庭标准,出台了《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暂行规定》,规范了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程序、收入计算和分类救助,共认定低收入家庭6439户、1.6万人,对其中70周岁以上老年人、初中以下学生、重度残疾人实行了分类救助。在全市范围内启动“救助重大疾病,缓解困难职工就医负担”送温暖活动。此次活动救助范围包括尿毒症、恶性肿瘤、白血病等重大疾病;瘫痪、精神病等末期疾病;慢性肝炎、冠心病、高血压等顽固性疾病。据介绍,重大疾病救助原则是一年救助一次,实施救助的最高限额为1000元。目前,有关部门已为哈尔滨73名困难职工提供救助款6.3万元。
此外,为切实保障贫困群众基本生活,哈尔滨今年将6个城区的低保标准由245元提高到300元,呼兰区、阿城区及10个县(市)城市低保标准由145元提高到192元,农村低保年标准从800元提高到900元。哈尔滨还拓宽了分类施保范围,提高了分类施保标准,对2.5万低保人员实施了分类施保政策,加发低保金931万元,为20.4万城市低保人员发放副食补贴和燃气补贴1.3亿元。据统计,截至11月末,全市共为32万名城乡低保户发放低保金4亿元;投入城市社会救助款1.5亿元,受益困难群众约88万人次。一个关爱弱势群体的城乡救助网络正在哈尔滨越织越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