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思想不仅为我国经济、社会、文化等建设事业提出了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其基本思想也为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即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和分析人民政协工作的丰富实践,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对新时期政协工作规律的认识,继续创新发展政协工作,让政协工作为党的中心工作不断建功立业。
在政协工作实践中,历来就存在着两种认识:一种意见认为,政协组织汇集了各界精英,是各级党政部门的智囊团。因此,它应该就当地的社会发展广泛参与意见,并在参政议政工作领域中有较大的建树;另一种意见认为,中央大部制改革刚刚开始,目前党政职能部门庞大,机构交叉重叠的现象还没有彻底改变,政协组织要想在参政议政的领域中“独树一帜”很难有作为,因此提出政协工作只能“拾遗补缺”。
现在看,这两种观点都有一定的片面性和局限性,前种观点,忽略了政协组织是一种“亦官亦民”位置比较超脱的智囊团的前提定义。“亦官”,并不是指它是哪个具体的行政主体,而是指宪法规定了人民政协组织具有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开展协商、监督和参政议政的权力。“亦民”,是指它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广泛联系社会各界群众,开展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政治联盟。在思考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时,忽略了政协组织的这一前提定位,势必就会在工作中将政协职能无限放大化,潜意识中认为政协可以“包打天下”。政协工作上的这种着力点值得深思。在政协工作中另一种指导思想就是“拾遗补缺”论。它看似科学,但它与我们党所要构建的社会主义民主的奋斗目标相去甚远,不利于积极有序地推进扩大社会主义民主的需要。同时,“拾遗补缺”论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变相的“难有作为”论。
回顾政协工作的发展历程,不难发现,脱离中心工作政协就不能作为;机械重复“抄袭”党政职能工作,政协也难有作为。那么,人民政协工作的着力点在哪里?党赋予政协工作的主要职能之一就在于听取不同意见,以利于政府集中正确意见。我认为,在当前政协工作指导思想中,首先要破除“政协包打天下”的思想。政协不是一个行政主体,它是一个以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形式来为行政主体服务的广泛的政治联盟。明晰了这个道理,政协工作才能尽职而不越位。其次要破除政协工作难作为的思想,政协工作的领域还相当广阔。
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提高参政议政实效,无疑是新时期政协工作的努力方向。在学习科学发展观思考新时期政协工作时,我以为政协工作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为,是指开展政协工作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发挥自己的职能特点,做政协有条件做好的题目。而且,题目要选准、调研要求深、效果要求实。在专而深的题目上下功夫。有所不为,是要少组织一些“大而空”“蜻蜓点水”般的视察、提案、建议案。
要想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就必须潜下身子认真寻找参政议政的突破口。在当前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既有职能部门相对缺位的问题,更有随着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改革,而带来的部分社会群体利益再调整的深层问题。这种再调整出现的矛盾,也正是我们政协组织广泛收集不同意见,积极向党政部门建言献策新的着力点、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新的着力点,也正是政协大有所为的宽广工作领域。
就当前来看,在需要人民政协“有所为”的地方,政协组织还介入得太少,比如,三鹿奶粉事件、个别地方出租车罢运事件等,事情闹得很大了,还难见当地政协组织的身影。说明政协工作着力点存在一个严重滞后的问题。在应当“有所不为”的地方,不少从事政协工作的同志,却辛辛苦苦做了许多党政职能部门早就做过或已在做的工作。这里既有一个工作方法问题,还有一个政绩观的问题。从工作方法来说,这部分同志忽略了政协不是一个独立的行政实体这个前提,政协在党政职能范围内过多的参政,很难说这种参政就会干得更好。从政绩观来说,这部分同志只热衷于“多栽花,少栽刺儿”锦上添花的工作,淡化的却是政协的民主监督职能。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政协工作的历程,政协工作在政治协商领域中有了长足的进步,但在民主监督方面,却依旧是一个薄弱环节。当前,政协工作只有在宪法和“四项基本原则”的框架内大胆地向民主监督的领域延伸,不断探索,不断实践,才可能更好地在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担负起积极协调好关系,凝聚力量,共建和谐社会的使命。但这需要巨大的勇气,尤其需要政协各级领导同志的勇气。在党中央一再强调“以人为本”,关注好弱势群体切身利益,共建和谐社会的时候,各级政协应该像关注经济文化等工作一样,把民主监督的内容真正纳入到工作议程中来。政协工作也只有在不断开展的民主监督实践中,更好地代表各界群众的利益,反映他们的呼声,才会使民主监督的机制尽快完善起来,舍此别无它途。(作者单位系黑龙江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