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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师范大学200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008-12-22 14:55:37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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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经省招考办批准,我校200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报名工作已经开始。哈尔滨师范大学是黑龙江省高等艺术教育中心,承担着高等艺术教育教学、科研、创作、表演以及普通学校艺术专业师资和文艺界专门人才的培养等多项任务,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同时拥有音乐学、美术学和艺术设计学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校之一,音乐学还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

  一、招生专业

  1、全省统一考试专业:美术学(美术教育<师范类>、美术理论);绘画(中国画、油画、壁画、水彩画、版画、漆画、综合绘画、艺术学理论、金属工艺、陶艺);艺术设计(环境艺术、公共艺术、平面设计、城市景观、服装设计);音乐学(教师教育<师范类>、音乐学理论、音乐编辑)、音乐表演(美声、流行声乐、民歌、西洋管弦、民族管弦、电子键盘、手风琴、巴扬琴、钢琴、现代乐器、艺术学理论、音乐剧);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学前教育;动画;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主持)。

  2、学校单独考试专业:绘画(书法、综合艺术<美术方向>);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整体形象设计);表演(戏剧表演、戏剧编导);音乐表演(综合艺术<音乐方向>);音乐学(少数民族音乐传承<师范类>);数字媒体技术(游戏制作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学(摄影)。

  3、省统考且学校加试专业:绘画(雕塑、雕塑<冰雪方向>)、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电子音乐制作)。

  二、报名与考试

  1、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 12月20日-2009年1月4日。

  2、现场确认及考试时间请登录我校招生办网址 (//zsb.hrbnu.edu.cn)了解详细情况。

  三、联系方式

  学校咨询电话:0451-88060177、  88060178、88067377。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