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24日讯 10月30日,《五常一农民86000元买回无路权车辆》报道发表后,本月16日,记者又接到一位尚志农民的电话。他说自己与那位五常农民遭遇了类似的事情,他花4万余元,同样是购买的“江淮”牌轻卡,到交警部门办理落户时,却被告知该车的车架号与数据库录入信息相差一个字母。消费者与商家协商退车遭到拒绝,他只好投诉工商12315举报中心。
16日,尚志市农民秦先生来到报社给记者讲述称,今年10月4日下午,他到松北区农机市场的哈尔滨华运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准备购买一辆汽车,自家收粮食用。销售人员向他推荐一辆型号为“HFC1031KL”的江淮轻卡汽车。商榷至傍晚,他同意购买该车,当场付款49600元后提车。随后的几个星期,秦先生租了粮库,还给车办理了交强险、车辆附加税等手续,花费数千元。办完各项手续后,他来到尚志市交警队给车落户,交警人员将车辆相关信息输入全国机动车产品公告查询系统中核查,却查到该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与系统中记录相差一个字母。交警人员解释称,“这相当于在公安部门查询一个人的身份证号,结果查出的却不是这个人。”因此,尚志市交警队车辆管理开出“经查,该车辆识别代号与公告查询结果不符,不予落户”的说明。
秦先生拿着说明着急了:“这正规地方买的新车,咋还查不到‘身份证’呢?”他找到该店要求退车,一位自称是厂家代表的李经理告诉他;“可以改正车架号或者车辆合格证,改正后就能落户了。”秦先生再向交警部门咨询,交警告诉秦先生:“车架号是车辆的出厂信息,不能更改,如果被查处曾经修改,将被视为非法车辆,予以查扣。”22日,秦先生将此反映到工商12315举报中心,市工商局消保处人员准备帮助秦先生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