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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驾驶员检证突现几年前违法信息被罚万元滞纳金
2008-12-30 15:30:32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刘治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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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30日讯 近日,记者接连接到哈尔滨市驾驶员反映,在今年的驾驶证检验过程中,突然发现几年前的违法信息,并将被罚近万元的高额滞纳金。“几年前的违法记录为何今年才发现,以前检证为何没有提示?”对此,交警部门表示,违法信息和驾驶证信息无直接联系,顺利检验驾驶证不等于自己没有违法记录。

  检证时突现万元滞纳金

  近日,市民张先生向记者反映,“前几天我去检驾驶证,结果被告知2004年有高速路上超速的违法记录未消除,不能检证,必须缴纳当年罚款和8000多元的滞纳金才能审验。而且出现这种情况的并非我个人,有的要罚1万多。对此我们真是不理解,按理说有违法记录驾驶证就不能审验,但这几年的审验我们都顺利通过,也没人告诉我们有违法记录未消除,为何今年突然出现几年前的记录?而且也不能保证自己当年就没交,如果我交了,但交警没消除记录怎么办?我到哪里去找几年前的交费票据?”

  审验与违法信息无必然关联

  对于张先生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哈尔滨市交警部门相关人士,得到的答复是:驾驶证信息系统和违法信息系统是分开的,无必然关联。

  从2004年“新交通法”实施以来,驾驶证审验其实仅须提供体检合格证明即可获得签章,其中C型驾驶证更是6年审验一次,这更没办法通过审验来控制违法记录消除。之所以哈尔滨市很多驾驶员都有“有违法记录就不能审验”的感觉,主要是以前哈尔滨市交警部门为防止违法驾驶员逃避处罚和罚金缴纳不及时出现高额滞纳金易发生争议而对执法人员做出了“审证时须消除违法记录”的内部要求,而在法律上并没有“有违法记录就不能审验”的规定。

  现场处罚交警无另行告知

  对于有违法记录为何不及时告知的问题,记者被告知:驾驶证违法记录均为机动车路上违法的现场处罚,执勤交警现场对违法驾驶人开具罚单,并要求15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款,已经当面告知的事情,不会再另行告知。出现驾驶人被罚高额滞纳金基本上都是驾驶人个人原因。这其中也有驾驶人缴纳了罚款,但因银行收费系统与交警违法信息系统对接出现问题而未被撤销记录的可能,这就需要驾驶人自己出具缴纳凭条、或到银行调取自己的缴纳信息,只要有证据,交警部门将立即撤销违法记录。

  此外,近期出现很多多年前违法记录被查出的情况,有一个原因是2007年全国交通违法信息网全面升级并联网,以前在哈尔滨市无法查询到的外地违法记录也被反映了出来。

  新规定将除天价滞纳金

  那么已经出现了“天价”滞纳金是否有什么处理办法?对此,交警部门给出答复:暂无减免办法,现在发现的高额滞纳金只能按照现行法律缴纳并消除违法记录。如能出具家庭贫困证明,交警部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给予照顾,但审核过程十分严格。目前,国家为解决这种“天价”滞纳金给驾驶人造成的负担,已发布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增加了“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的规定,并将于明年4月1日起实施,也就是说,假如现场处罚50元,那么无论多久,滞纳金也不会超过这个数额。但由于新规定的实施细则尚未出台,所以不能保证这一规定的有效范围,所以有高额滞纳金的驾驶人是否等待新规定,最好还是自己衡量。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