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6日讯 农民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习惯称“村官”。村官是全村党员或村民选的,他们不是公务员,组织部、人事局不管。那么民选干部到底谁来管?近年来巴彦县广泛开展的“勤廉双述”民主评议村干部的作法给出了答案。
“让谁来管村里的事,由群众说了算;村干部干得怎么样,也要由群众说了算!”2007年初,巴彦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发了《关于在村“两委”班子及成员中开展“勤廉双述”评议活动的实施意见》,正是这份意见将民主评议村官工作在巴彦全县推广开来,并取得了实效。
2007年春天,这个县18个乡镇116个村分别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小组,负责监督乡镇站所和村的重大政务、村务、党务、事务。在党风监督小组的监督下,每半年,18个乡镇和116个村都要组织一次民主评议活动。活动中,乡官、村官和乡镇站所负责人要进行“勤廉双述”,党员群众要给他们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评分,农民代表、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和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乡村干部、乡镇站所负责人还要提出评议意见。
2007年以来,这个县已成功开展乡、村、站、所负责人“勤廉双述”民主评议活动4次,共收集群众意见建议3800余条。在评议中,有7名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因业绩不佳、群众满意度较低而被撤职。
自从在乡村站所干部中实施“勤廉双述”民主评议制度以后,每年7月份、12月份,村两委班子成员、乡镇主要领导和站所负责人都要在党员、村民或各界代表大会上述职述廉接受评议,请党员和村民代表为自己“打分”,村官俨然成了应试的“考生”;而群众则成了对基层干部可以评头品足的“考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