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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汤旺河区保护森林资源 严禁一切非法狩猎行为
2009-01-07 13:27:54 来源:东北网  作者:姜庆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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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7日讯 伊春市汤旺河区为了建设好我国首个国家公园,保护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持自然生态平衡,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颁布了区政府1号令。

  1号令规定严禁在汤旺河施业区内进行一切非法狩猎和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严禁非法出售、收购、食用及加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非法采集野生植物资源或破坏其生长环境,严禁掠青采集红松种子,严禁使用毁灭性的采收方法采集山野菜、山药材等野生植物资源;严禁在森林采伐生产中砍伐与生产无关的其它植物,严禁采伐天然红松林木,切实保护好黄菠萝、蒙古栎、核桃楸、山槐、水曲柳等珍贵树种;严禁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违法行为,严禁在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区域内从事破坏森林生态环境的一切行为。同时要求资源林政及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公安、工商、新闻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开展集中执法检查活动,重点检查景区、自然保护区、林场(所)、村屯、城镇周边地区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行为,检查集贸市场、宾馆、饭店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行为。

  对各种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要一追到底,依法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资源林政及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要高度负起责任,切实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抓实抓好。对在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工作中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营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视情节给予相应行政处分,直至开除公职。公安机关要在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对各种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行为要主动介入,认真查处。对发现破坏行为而不作为的干警,一律开除公安队伍。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学校,要加强对干部、职工、居民、学生的资源保护意识教育,通过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教育方式,从建设国家公园、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战略高度,切实提高人们对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意识,从源头上预防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现象的发生。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