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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规定学校房产不许出租办网吧等经营性场所
2009-01-07 14:00:30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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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7日讯 记者从6日召开的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会议上获悉,黑龙江省要求,学校房产决不允许出租用于开办网吧、食杂店等影响学校环境的经营性场所。

  据了解,目前部分学校超负荷运行,班容量过大、房屋破损、设施陈旧;一些学校门前就是交通要道,上下学拥堵,学生进出不畅,特别是一些农村中小学生上下学无交通车可乘,交通隐患较为突出;农村学校的消防、饮食卫生隐患较大;个别学校及周边餐馆无证经营,食品卫生安全得不到保障。

  针对这些安全隐患,我省要求,学校房产决不允许出租用于开办网吧、食杂店等影响学校环境的经营性场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大力清理整顿校园及周边违规经营的网吧、歌舞厅、录像厅等场所和违章建筑、商业摊点等,以维护学校及周边地区的良好秩序。同时,针对我省季节变化特点,各级学校将着重开展春季重点防火、夏季重点防溺水、冬季重点防交通事故和一氧化碳中毒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此外,寒假临近,各高校将对不回家的学生集中住宿,并指定专人集中管理,安排餐饮和住宿。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