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7日讯 (记者 杨尚峰) 记者今日从哈尔滨市人大十三届三次会议上,市检察院工作报告中了解到,2008年哈尔滨市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253人、渎职侵权犯罪74人,均比上年上升2.8%,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33亿元。
哈尔滨市2008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6473人,提起公诉7646人,比上年分别下降7.1%和4.4%。其中,批准逮捕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2765人,提起公诉3593人。
批准逮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215人,提起公诉276人。查办发生在金融、城镇建设等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51件54人。查办破坏生态资源渎职犯罪25件25人。查办发生在国有企业改制、重点工程建设等领域的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等职务犯罪95件120人。查办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农村综合改革等领域和环节的贪污贿赂犯罪58件81人。查办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征地拆迁、就业就学等领域的职务犯罪140件172人。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职务犯罪6件6人。对涉及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案件提出抗诉15件。办理刑事赔偿案件11件,依法赔偿5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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