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8日讯 (记者 邵奇) 8日,记者在省科技厅获悉,截止到2008年底,我省共有291家企业通过认定,其中哈尔滨高新区企业161家,占总认定企业数的55.3%;大庆高新区企业49家,占总认定企业数的16.84%;区外企业81家,占总认定企业数的27.8%。
2008年4月,国家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新办法与过去相比有较大变化,最主要的是取消地域标准,改为行业标准,而且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都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但条件更为严格。为推动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省科技厅厅与省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密切配合,通过积极宣传国家政策、制定《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开展企业培训、及时和国家科技部建立联系等措施的开展,完成了2008年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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