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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民警王江当选全国“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
2009-01-13 16:05:55 来源:东北网  作者:王英杰 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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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永波接见王江 李发摄

王江

  东北网1月13日讯 (王英杰 记者 雷蕾) 1月13日,当选第三届全国“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的黑龙江民警王江载誉归来,受到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孙永波的亲切接见。据介绍,由公安部与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的第三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评选活动,1月10日正式揭晓。佳木斯市公安局郊区分局四丰派出所民警王江在60名候选人中脱颖而出,获此殊荣。

  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孙永波首先代表省委、省政府,代表全省公安民警,向王江表示衷心祝贺。他说,这次王江同志被评为第三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是王江同志的光荣,也是黑龙江全体民警的光荣。王江同志是全省6万多民警中的杰出代表,王江同志十多年来一直扎根在山区,一辆自行车,一身警服走遍了下去的山山水水、村村寨寨,赢得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王江同志用自己的艰苦努力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口碑,维护了一方平安。学习王江同志,当一个好警察。首先要做一个好人,做一个老百姓认可的好人。王江做到了,他在群众眼中他是大好人,他在群众眼中他也是亲人。他把辖区群众当成自己的亲人,他与人民群众情同手足,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感同身受地去办。所以,老百姓看到王江很亲切。在人民群众眼中王江又是一个能人。老百姓找他的事,他都很快地解决。发生的案件很快地得到侦破,矛盾纠纷很快地得以化解,防止演变成民事、刑事案件。他自然而然地成为人民群众最可信赖的人,人民的贴心人、保护人。

  孙永波指出,全省6万多民警都要像王江同志学习,争做王江式的民警。学习王江同志,就是要做好三个人:好人、亲人、能人。要心里装着群众,要带着感情去做工作。要扎根基层,要沉得住、沉得下去。真正深入到群众中去,深入到田间地头,去做工作,访贫问苦,了解社会治安信息,去做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的工作。学习王江同志,要学习他吃苦耐劳的精神,要学习他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秉公办事、秉公执法。开展的“大走访”工作,也要向王江同志学习,真正深入到老百姓中去,实现自我价值。真正的人民英雄,心中始终装着人民,人民的利益最高。王江具有时代精神和时代意义,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各种社会矛盾还很多。要维护好社会稳定,要关注和解决民生问题,关心群众,为老百姓多做事,做好事。到百姓中化解纠纷,最大限度地创造和谐因素,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王江警务室


 

王江推车去辖区巡查

  王江,现任佳木斯市公安局郊区分局四丰派出所民警,副主任科员,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个人一等功一次,2007年7月被公安部、人事部联合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2007年12月在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和中央电视台联合评选中,获“2007年度十大法治人物”荣誉称号。

  王江1994年扎根在佳木斯市郊区松木河村,至今在当地连续工作15年。他放弃了家乡舒适的生活环境,把家安在偏远的深山里作为警务室,让老伴当起了“义务协警员”,还把家里的电话号码张贴到各村的醒目位置,作为当地的“110”。他常年奔走在辖区,熟悉人口、调处纠纷、组织防范、查破案件。十几年来,王江的家门口每天晚上都点着红灯,不分昼夜接受群众的报警、求助。在王江的努力下,当地出现了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平安局面。

  王江始终保持共产党员亲民爱民的本色,15年来,他先后数十次资助有困难的群众,并协助当地干部为山村的经济发展创造条件;他廉洁正直,固守清贫,十几年如一日居住着18平方米的茅草屋,家里连件像样的家具都没有,却从不为自己谋求私利。他的工作和人品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认可,也受到了各级领导的一致肯定和赞扬。

  由公安部与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两年一届的“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评选活动,在全国公安机关和社会各界产生了广泛影响。第三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评选活动颁奖典礼1月10日在京隆重举行。颁奖典礼结束后,王江表示:“我作为一名普通的社区民警,今天能够获得这样的殊荣,感谢各级组织对我的培养,感谢辖区百姓的理解和支持,这份荣誉不仅仅属于我自己,应该属于佳木斯市公安局,更应归属于黑龙江全体民民警,我一定会珍惜荣誉,不负各级领导和广大同志的希望,再接再厉,进一步把工作做好,为新农村建设和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做出自己最大的贡献,用实际行动报答各级组织和人民群众对我的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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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