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21日讯 (记者 邵奇) 21日,记者在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更进一步地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省经济发展特别是对就业工作产生的影响,稳定就业局势,省劳动保障厅牵头,协调发改、教育、农委等部门拟定了《关于实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稳定就业局势的意见》政策,并经1月19日省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通过。
据了解,《意见》的原则是:坚持稳定就业与扩大就业并举,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在就业岗位、重点人群和政策落实等关键环节上下功夫,全方位促进就业增长。
《意见》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确定以扩大内需加快经济发展为契机,进一步增加就业岗位。要求各地紧紧抓住中央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契机,结合建设“八大经济区”和推进“十大工程”,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加强就业政策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使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更多就业。各地在安排政府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时,要把增加就业岗位和人力资源配置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在项目实施方案中要明确增加就业的数量,在项目开工建设时要同步启动对从业者的技能培训,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要尽可能接收农村劳动力就业。坚持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与扶持就业创业相结合,积极支持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第三产业发展,进一步增强经济竟争优势和吸纳就业能力,大力支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服务业,加大政策支持和投入力度,使服务业在扩大就业中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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