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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火车严禁携带爆炸品易燃液体等十种危险品
2009-01-24 10:48:00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芦伟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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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24日讯 近日,记者从铁路部门获悉,乘坐火车严禁携带十种危险品:爆炸品(炸药、雷管、导火索、鞭炮、烟花、摔炮、打火纸等)、易燃液体(汽油、煤油、松节油、油漆等)、易燃固体(硫磺等)、压缩气体(液化石油气、丁烷气等)、自燃物品(黄磷、油纸、油布及其制品等)、毒害品(氯化物、砒霜、敌敌畏等)、腐蚀性物品(硫酸、盐酸、双氧水、苛性钠等)、放射性物品、氧化剂、遇水燃烧物品(金属钠、镁、铝等)。

  不得带入车内的物品: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动物及妨害公安卫生的物品(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能够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