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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08年查办683名国有资产“蛀虫”
2009-01-25 15:19:39 来源:新华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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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哈尔滨1月25日电(记者梁冬)记者近日从黑龙江省国资委获悉,2008年这个省通过有效的监督检查,查处了一批国有资产“蛀虫”。全年共立案459件,处分违纪违法人员683人,收缴违纪款448.7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134.6万元;效能监察立项483项,挽回经济损失8724万元。

  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入,黑龙江省不断创新国有资产监管模式,整合监管力量,在全国率先成立企业监督局,理顺了监督队伍和出资企业的关系,实现了事后监督向事前监督、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单纯财务监督向经营管理行为监督“三个转变”,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逐渐完善。

  新的国资监管模式强化了黑龙江省国资监管部门对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等项工作的监察力度,指导企业加强了财务管理和改组改制兼并破产期间的效能监察工作。同时,进一步强化了纪检监察工作,重点查处了一批在企业改制重组中隐匿、侵吞、变卖、转移、私分国有资产的案件。

  在查处国企“蛀虫”的过程中,黑龙江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还紧密依靠企业职工,虚心倾听群众呼声。2008年黑龙江省国资委全年接待群众来访581件,领导亲自带案下访25件,涉及职工10638人。

责任编辑:邱士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