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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酒店年夜饭服务打折 不签合同菜价说变就变
2009-02-02 10:04:00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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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2日讯 牛年春节期间,省消协接到大量关于年夜饭的投诉,在年夜饭“一桌难求”的火爆行情下,一些酒店年夜饭的“潜规则”暴露出来。消费者无奈地说,年夜饭成了“年夜烦”。

  烦恼一 交押金不签书面合同

  春节前,程女士在新阳路上一家酒店订了桌年夜饭,并交了500元押金。可到了腊月二十七那天,酒店却通知她,预约的年夜饭被取消了,理由是酒店提高了年夜饭的消费和预订标准,所以程女士订的包房又被预订给了其他顾客。

  无独有偶,家住香坊区的牛大姐提前一个月在自家附近订了年夜饭并确定了菜单。当时酒店称,节前餐饮市场价格波动大,所有菜品都得按“时价”结算。除夕当晚,牛大姐埋单时发现,原本1200元的酒席竟涨到1800元,菜品酒水都贵了许多。由于没有与酒店签订书面合同,牛大姐只好吃了哑巴亏。

  采访手记近年来年夜饭生意红火,酒店都是自定押金额度,并且不与消费者签书面协议,菜式、用料、分量、价格等具体内容一般都是口头约定。一旦酒店单方违约,消费者缺少凭据,维权就会陷入困境。

  烦恼二 抬高门槛变相提价

  邵先生与同事在道里区一家酒店预订了3桌年夜饭,每桌最低消费1500元。除夕夜,邵先生点菜时大吃一惊,桌桌必吃的“鲤鱼跳龙门”都换成了多宝、石斑等高档鱼,价格从196元/公斤到496元/公斤不等,酒水更是贵得惊人,啤酒最便宜也要12元/瓶,价钱低于100元的白酒全部断货。邵先生他们自带了两瓶茅台酒助兴,却被告知要交100元的“开瓶费”。最后,他们只好给服务员塞了个红包,才算了事。

  采访手记年夜饭变相涨价已经是“潜规则”之一,有的酒店设定了包房费、最低消费、套餐费等;尤其是海鲜类菜肴的价格浮动最大,有的菜肴虽冠以“牛气冲天”、“金玉满堂”、“步步高升”等吉祥名称,却采用低价原料,质量“缩水”价格“膨胀”;更有甚者,巧立名目收取茶水费、服务费等;一些酒店还自立了不许自带酒水、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打折后不开发票等不公平、不合理的霸王条款。过年图吉利,许多消费者即使在年夜饭消费中遇到上述情况,也因怕破坏了过年的气氛不愿和酒店争执,这种心理更助长了酒店的涨价行为。

  烦恼三 客流量大服务打折

  王大爷一家在南岗区一酒店订了年夜饭。年三十晚上他们到酒店时,前一桌客人刚走,桌子上杯盘狼藉,地上也很脏乱。服务员匆忙收拾了一下就让他们入座,端上来的餐具水淋淋的根本没经过消毒,有的还挂着菜叶。在这样的环境中,一家人食欲大减,满桌菜怎么都吃不出香。

  采访手记哈尔滨市餐饮业一直面临“用工荒”,春节期间更是酒店员工辞工返乡集中期,而另一方面年夜饭消费火爆。一些餐饮企业为追求利润,超能力接待,导致菜品粗制滥造、上菜速度慢,餐具消毒不及时,服务态度不好,一些酒店连茶水、纸巾等基本服务都不能到位。消费者花了与平时相同、甚至更高的价钱,享受到的服务却大打折扣。

  新闻链接

  西安市5名律师起草了《西安年夜饭预订合同》,对年夜饭用餐时间、价格、停车等都作了详细约定。合同约定,商家应提前告知收费项目。如果一方单方面无故终止合同,应按合同规定的数额支付违约金。双方发生争议时,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或按约定由仲裁机构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律师们已经尝试推行该合同。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