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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东宁通河等三县获首批“全国文明县城”荣誉称号
2009-02-05 17:00:02 来源:东北网  作者:王良武 庄美珍 高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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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5日讯 (王良武 庄美珍 记者 高长利) 日前,我省东宁县、通河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等三县被中央文明委授予首批“全国文明县城”荣誉称号,全国共有74个县城被授予“全国文明县城”。

  “全国文明县城”是目前我国县城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是一个县城和谐发展全面进步的标志,是最有价值的城市品牌。近年来,东宁县狠抓县城环境整治、着力提升城市品位、不断增强市民素质,组建礼仪辅导员队伍,普及文明礼仪知识,提高公民讲文明、知礼节、守礼仪的自觉性,利用有线电视、短信等宣传形式,动员广大市民主动参与到文明县城创建活动中。2006年,东宁县荣获“省级文明村镇建设先进县标兵”后,为了实现争创“全国文明县城”的目标,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加大投入,积极构建政务、法治、市场、人文、生活、生态“六大环境”,全力推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了县域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协调发展。

  2008年6月,东宁县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县城实地考评验收。东宁县先后被评为全国卫生县城、中国黑木耳第一县、全国小蘑菇新农村建设优秀示范县、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县、全国文物工作先进县、省级文明村镇建设先进县标兵,全省生态建设示范县。2008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54亿元,比上年增长20%;完成全口径财政收入5.2亿元,比上年增长30.5%,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5亿元,比上年增长50.1%;农民人均纯收入8754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73元,比上年分别增长42.3%和16.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亿元,比上年增长25.8%。县域经济综合实力连续5年居龙江各县(市)前十位,被省委省政府授予“黑龙江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十强县”称号,荣获省级强县奖。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