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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清华自主招生 黑龙江省入选考生4月1日公示
2009-02-06 09:31:33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吕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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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6日讯  5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今年有资格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高校如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学校,在我省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其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4月1日入选考生名单将被公示,入选考生将参加全国统考。

  据了解,今年3月20日前,试点高校会将经公示的入选考生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教育部将于4月1日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所有试点高校的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名单。

  入选考生将参加全国统考,并根据参加考核和公示的试点高校的要求填报志愿。入选考生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确定的试点高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满足试点高校对入选考生所确定的相应录取要求的,省级招办应向考生选报的试点高校投档。

  实施本科一志愿平行投档的省(区、市),应将入选考生电子档案先于试点高校所在本科批次录取开始前投给有关高校,投档线按试点高校在相关省(区、市)已公布的本科招生计划数形成的投档线测算值执行。试点高校对通过先期考核和公示、统考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进行录取。

责任编辑:路云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