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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加大经济适用房投入 棚改职工将实现“零首付”
2009-02-10 15:39:57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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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10日讯 记者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未来两年哈尔滨市将加大对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投入力度。今年,棚改职工贷款将实现“零首付”。

  据介绍,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去年出台了《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实施意见》,努力把优惠政策向低收入家庭倾斜。为加速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充分发挥公积金制度对建设宜居城市的积极促进作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加大对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投入力度。

  今年工作目标是:新增开户2.59万人,归集公积金28.2亿元,发放个人贷款4亿元,回收单位和项目贷款4500万元,实现增值收益8500万元,提供廉租房补充资金4000万元;深入落实《调整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意见》,对购买回迁住房的棚改职工贷款实行“零首付”,允许把拆迁住房的价值充抵首付款;大幅度减免棚改职工贷款担保费用,力争减免70%以上。要积极开展政策创新,对建立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允许同一户口的其他家庭成员共享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允许被拆迁职工本人及配偶或同一户籍的其他家庭成员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解决住房支出。同时,为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的职工提前办理公积金提取,缓解职工的购房压力。此外,还将增设办事和服务机构,在南岗区、道里区设立办事网点,在巴彦等六县跨行政区域设立办事机构。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