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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房贷”利率七折需斟酌 部分银行需承诺不提前还款
2009-02-12 09:13:19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孙亚洲 刘述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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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12日讯 近日,各大银行对存量房贷实行七折优惠利率的消息受到了广大市民的关注。记者在对哈尔滨市各银行走访后发现,目前,除有的银行表示对符合条件的客户将予以自动调整七折优惠外,大部分银行则要求客户在签署“若干年内不提前还款”等相关承诺后,才能填报申请表并等待批复。

  据工行省分行相关负责人介绍,该行根据其总行下发的实施细则,对在2008年10月27日前在该行办理的个人房贷,以前已享受基准利率打8.5折优惠的市民,如果其在最近24个月内没有连续2期(含)以上违约记录,并在该行其他贷款也没有不良记录,无须客户专门申请,均可以自动享受七折利率优惠。

  记者在对农行、交行等其他银行走访后了解到,目前各家银行也已陆续开始接受存量房贷七折申请,但有的银行除要求申请人必须满足“原来执行8.5折优惠利率的客户,并符合央行限定的首套房贷、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下、自住房等条件,以及无不良还款记录”等条件外,还要求客户签署3年或者房贷到期前不能提前还款的承诺等。

  对此,理财专家提醒不能自动享七折的“老房贷”客户,在申请执行优惠利率之前,要认真考虑各银行提出的优惠“附件”,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向银行提出申请。

责任编辑:路云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