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13日讯 (张建华 记者赵海) 一窃贼盗窃车辆后由于销赃困难,便谎称能能帮助找到被盗车辆为由,向被害人索要一万元报酬,后被公安机关抓获,结果不但没有索要到钱财还把自己送进了监狱,并赔了一万元。
去年9月,张金(化名)窜至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镇胜利村大耿家屯被害人耿某家门前,将耿某停放于此价值四万多元的“哈飞路宝”轿车盗走,后张金将该车停至哈尔滨市道里区康安二道街街边。因该车一直未能销赃,张金便将盗窃轿车一事告诉了另一人毕娟(化名),并与毕娟预谋以能帮助耿某找到汽车为名向耿某索要酬金人民币一万元。于是二人雇佣了一名男子(另案处理)并指使其给毕娟打电话谎称车已找到,随后,毕娟将该情况告诉耿某,耿某便将人民币三千元现金及一个价值六千多元的金手镯交给毕娟,毕娟遂带领耿吉胜等人来到哈尔滨市道里区康安二道街将车取回。毕娟付给被雇佣男子人民币一千元。现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并返还被害人。
经松北区法院审理,张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毕娟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掩饰、隐瞒,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二人均被依法惩处。张金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毕娟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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