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14日讯(记者 邵奇 顾硕)鹤岗市的老年游客徐玉芬(56岁)、宋珍顺(59岁)来电话向省消协反映,今年6月26日她们参加了中旅四季旅行社香港、澳门九日游。在哈尔滨机场登机前,他们被导游强行收取500元的“老年费”。两位老人当时拒绝交纳,并质问这是什么费用?导游谎称,香港旅行社要收这笔费用,原因是你们老年人需要特殊照顾、购物能力弱,如果不交就不给机票,无奈,两位老人只得交付。
两位老人到香港后,向香港旅行社导游询问后得知,香港旅行社根本没有“老年费”一说,购物多少游客自愿,收“老年费”是内地旅行社搞的鬼,与他们没有任何关系。
徐玉芬老人投诉时气愤地说:我在港、澳九日游过程中,累计购物达人民币2.1万余元;宋珍顺的消费比我还多,将近3万元人民币。怎么能说我们老年人没有购物能力呢?再说,我们参加的是旅游团,不是购物团,即便是不购物也不能强收我们的“老年费”,旅行社的行为明显是歧视老年人,太霸道了!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经调查了解,个别旅行社收取“老年费”、“夫妻费”、“儿童费”的行为,完全是旅游行业无序竞争的结果,一些旅行社的门市部为了招揽游客,在广告中打出低价、特价招牌,有的门市部还报出零团费、负团费,那么旅行社的利润就只能靠消费者购物和自费项目来获得,进而对那些消费能力比较低的老年人、儿童收取额外费用。
目前旅游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各旅行社统一使用本行业制定的“国内、外旅游组团合同”规范文本。文本对旅游费用、项目费用、非项目费用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合同以外的收费项目明令禁止,严禁滥收。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认为,依据《消法》规定的消费者权利,经营者强行收取“老年费”、“夫妻费”、“儿童费”的行为严重侵害旅游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经省消协调解,由该门市部退还给消费者“老年费”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