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经济·旅游  >  经济
搜 索
哈尔滨年内建经适房百万平方米 去年未中号家庭资格仍有效
2009-03-17 09:25:00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于志华 任清海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3月17日讯 记者从市房产住宅局了解到,今年哈尔滨市计划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00万平方米,竣工60万平方米,建设规模不低于住宅建设总量的18%。今年计划向1000户家庭发放经适房货币补贴,补贴资金3000万元。据介绍,去年获得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或货币补贴资格在今年年底前仍有效。

  经适房购买、补贴资格年内仍有效

  截至去年底,哈尔滨市有2万多户低收入家庭通过初审,获得了经适房购买或者货币补贴资格,拿到市房产住宅局颁发的《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通知书》或《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通知书》。去年,通过公开摇号,哈尔滨市有1000户市民获得了每户3万元的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据了解,对于没有中号的家庭,其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货币补贴资格在今年年底前仍有效。

  今年计划建经适房100万平方米

  据介绍,近年来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力度加大,去年,哈尔滨市完成经适房建设投资16.86亿元,销售规模22.8万平方米,东山小区、宜居家园二期等项目共提供经济适用住房5000余套。今年,哈尔滨市计划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00万平方米,竣工60万平方米,确保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不低于住宅建设总量的18%。

  3年来,哈尔滨市共为近5000户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补贴资金1.5亿元。今年,哈尔滨市计划安排补贴1000户,补贴资金3000万元。

  棚改居民享经适房政策

  据了解,棚改一系列惠民政策中明确规定:棚户区居民在上靠户型后超出部分面积按照综合建设成本或建安成本交纳购房款的房屋面积,比照经济适用住房办理产权。这样,去年哈尔滨市共有18970户棚户区居民家庭,通过棚改直接享受到了经济适用住房优惠政策,是历年来享受经济住房优惠政策家庭最多的一年。

  今年,哈尔滨市棚改计划拆迁100万平方米,涉及居民1万户,这意味着今年将有很多低收入家庭通过棚改,享受经济适用房优惠政策。

  新闻链接

  购经适房可提前取公积金

  据了解,为支持哈尔滨市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改善困难职工住房条件,市公积金中心出台惠民举措,允许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职工提前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

  据介绍,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职工,凭《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通知书》、《经济适用住房选号单》以及交款单,即可到市公积金中心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款。同时,提前提取公积金不会影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