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20日讯 19日,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物业管理处刘长壮副处长对有关房屋长毛、漏水等情况的维修责任与义务等问题进行了解答。刘长壮副处长表示,房屋保质期内出现的长毛、漏水等问题,应该由开发商与建筑商共同免费维修。
“长毛房”保修期为两年
哈市房产住宅局物业处刘长壮副处长表示,说到房屋维修,首先必须要明确区分房屋维修责任。如果在保修期内,房屋维修就要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保修期限按照《哈尔滨市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保修期满后,房屋维修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主要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解决。一是日常维修养护,在物业管理费中列支;二是大中修、更新和改造,在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没有缴存维修资金的房屋由维修范围内业主共同分摊。
刘长壮表示,按照《哈尔滨市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房屋存在的质量缺陷,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维修,如建设单位已破产或不知去向,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直接要求该工程的施工单位履行保修义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期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包括墙体长毛)。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长毛房”难治原因有三
刘长壮表示,目前,房屋经常出现的墙体透寒长毛、屋面渗漏等问题之所以成为难题,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原因:一是开发建设单位遗留下诸多质量问题。这些问题待业主入住后逐步暴露出来,而部分开发建设单位不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保修责任,将问题转嫁给物业企业,导致出现矛盾纠纷;二是很多过了保修期的房屋,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以前建成的房屋,需要进行大中修、更新或改造,但由于没有缴存维修资金或者相关业主不分摊费用,造成缺乏资金难以维修;三是一些物业企业服务意识和责任心差,不正常履行维修责任,也是造成问题的一个原因。
物业费与维修资金有区别
刘长壮表示,当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如果在保修期内,居民可以通过开发商找施工单位进行维修,如果遭到拒绝,可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拒绝维修的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如果这样仍不能解决问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责任人给予维修;如果自己进行维修,维修之后,保留好维修的票据在起诉时可向开发商或物业主张维修的费用。
不在保修期内的房屋,如果有维修资金,当公共部位出现维修问题时,可以通过申请维修资金进行维修,但自用部位不在维修范围之内;如果房屋没有维修资金,如果是自用部位需要维修,需要个人承担。根据有关规定,小修小补日常维护,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维修,费用在物业服务费中列支。需要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维修、更新改造费用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未建立维修资金的项目,召开业主大会归集维修资金,进行修缮,或由相关业主均摊维修费用。据了解,《哈尔滨市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试行办法》是从2006年开始实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