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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哈尔滨社保部门将为新参保人员补发养老金
2009-03-27 06:56:05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王松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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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27日讯 (记者 王松岩) 记者从哈尔滨市社保局获悉,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养老保险统筹后,养老金发放时间将从2008年1月开始。从本月起,哈市社保部门将为今年1月已领取到养老金的这部分退休人员补发养老金。

  1月份领取到养老金并汇入养老金存折人员,享受退休待遇的补发金额为:(2009年1月领取的养老金-黑劳社发[2008]97号文《关于2009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通知》中规定的增资额)×12+45×3-245 ×6;享受370元待遇的补发金额为370×12-245 ×6。其中,45×3为2008年10月至12月增加的御寒津贴,245×6为2008年1至6月领取的低保金。

责任编辑:路云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