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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将于4月7日举行
2009-03-31 17:05:55 来源:东北网  作者:刘伟 朱丹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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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31日讯 (黑龙江日报记者 刘伟 东北网记者 朱丹钰) 31日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五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于4月7日至9日在哈尔滨举行。10日还将集中学习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东辉主持会议;副主任刘海生、陈述涛、符凤春,秘书长傅亚文出席会议。

  会议确定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建议议题:传达学习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审议《黑龙江南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黑龙江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黑龙江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保增长、促发展采取措施情况的报告;审议省政府关于2009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省政府关于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省人大代表开展履职责作表率为黑龙江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贡献活动的决定(草案)》;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人事任免。

  会议确定了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第九次常委会会议各项建议议题的有关情况汇报和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

责任编辑: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