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红萍在展示终审判决书
东北网4月2日讯 “我赢了!” 3月24日,拿到了终审判决书的马红萍难掩内心的激动。哈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上诉人上海华源安徽颖光药业有限公司赔偿马红萍及其女儿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283053.15元。
马红萍是2006年7月“欣弗”药品不良反应事件中的一名受害者。事件发生后,她忍受着身体不适的煎熬,坚持不懈地向药厂讨说法。从一审到二审……这期间,很多病友放弃了诉讼,接受了低额的赔偿金。有人还劝马红萍:“算了吧,你一个老百姓,打官司能打过厂家吗?”“我相信我会赢。”马红萍拖着九级伤残的身体,又照顾着七级伤残的女儿,一边治病一边学习药学和法律知识,还要应付经济上的困难……两年多时间过去了,她终于胜诉了。
“欣弗”事件轰动全国
2006年7月27日晚,国家药监局收到青海省药监局报告:一名患者点滴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欣弗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以下简称“欣弗”)后,“欣弗”事件席卷全国,北至黑龙江,南到广东,多个省区陆续报告发生“欣弗”不良反应群发病例。
此后,国家卫生部、国家药监局相继发出紧急通知,停用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欣弗”。截止到当年的8月5日16时,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共收到因该药品引起的不良反应报告81例,涉及10个省份,其中死亡3人。
2006年7月27日开始,哈医大二院陆续收治了7例因使用“欣弗”出现不良反应的患者。截止到当年8月5日15时,黑龙江省卫生厅通报显示,我省疑似“欣弗”不良反应患者已达43例。其中包括一例死亡病例——哈市6岁女童刘思辰。“欣弗”事件因涉及时间长、涉及面广、后果严重、涉及索赔数额大,被列为2006年十大假药案之一。
2006年7月29日,哈市市民马红萍因肚子痛,在道里区一家门诊部静点了“欣弗”,批号为06062301。点到第三天时,马红萍出现了高烧、寒战等症状。当年8月3日,马红萍入住哈医大二院重症监护室抢救4天。医生诊断为:右脑血流加快,心脏T波改变,肝、肾受损,系感染性休克,由药物不良反应所致。在她静点期间,18个月大的女儿吃了她的奶水,一周后女儿也出现精神萎靡、倦怠乏力等症状。
漫长坎坷索赔路
2006年,记者曾采访过马红萍。今年3月30日,记者再次见到了马红萍。时隔两年多,马红萍体型和面容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外表变胖,特别是面部,两侧面庞一边大一边小,一边硬一边软。马红萍告诉记者,出院后,她和女儿一直饱受“欣弗”不良反应后遗症的困扰:记忆力减退、反应迟钝、体质虚弱、时常头晕。“半侧身体经常发麻,脑子也不好使了。”她和女儿成了医院的“常客”。
2007年3月,马红萍委托律师前往上海,与厂家协商索赔事宜。马红萍告诉记者,当时厂家提出赔偿3.7万元,她没有接受。当年5月9日,马红萍在哈市道里区人民法院起诉了生产厂家,开始了她漫长的索赔路。
2007年12月13日,哈市道里区法院委托黑龙江省医院司法鉴定中心对马红萍和她的女儿肖辰萱进行了司法鉴定。鉴定结果显示,马红萍静点“欣弗”后出现感染性休克、肝损伤、胆囊炎、月经失调、附件炎、宫颈炎、多发腔隙性脑梗塞、心率失常、T波改变等与静点“欣弗”有因果关系,属伤残九级。肖辰萱的心肌炎、心肌损伤与吸食含“欣弗”的母乳有直接因果关系,属伤残七级(伤残等级共分十级,一级最重)。
经审理,哈市道里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依据国家药监局对“欣弗”事件的认定,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欣弗)为劣药、产品不合格、存在缺陷。在本案中,马红萍与肖辰萱病情的症状,以及相关病历材料和司法鉴定结论均证明,因“欣弗”产品不合格、存在缺陷而受到伤害。作为“欣弗”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生产厂家应依法对马红萍、肖辰萱所受伤害承担赔偿责任。2008年9月25日,一审判决被告赔偿马红萍和肖辰萱残疾赔偿金、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83053.15元。
2008年10月22日,“欣弗”生产厂家不服一审判决,向哈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马红萍告诉记者,早在判决未下达前,厂家曾有意提高赔偿金额,但她没有接受。其实,厂家在与她协商的同时,也在与其他受害者协商,部分受害者由于种种原因,放弃了诉讼选择了和解。一些拿到赔偿金的受害者也劝过马红萍:“别折腾了,这跨省的官司太难打了。你一个女人还带着孩子,何苦呢?”然而,马红萍早已下定了决心,她相信法律一定可以给她一个公道。
马红萍说,二审期间,厂家又提出和解,赔偿金涨到了25万元,但她还是没有答应。“我并不是漫天要价,我只要我应得的补偿。”在打官司期间,马红萍还自学相关医学和法律条文。通过学习,她更坚信自己会赢得官司。然而,旷日持久的官司也让马红萍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她把房子卖了,租住在一个十分简陋的小屋内,还向亲属借了不少钱。
2009年3月16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官司赢了,马红萍说,等到赔偿金执行回来后,她还想免费帮那些不会打、不敢打、没钱打官司的“欣弗”病友们打官司。
胜诉给其他病友带来希望
“欣弗”事件中,我省鸡西市民张伟民至今分文未获,生活艰难。2006年7月27日,32岁的张伟民因为上呼吸道感染,使用“欣弗”后出现了不良反应,抢救了三天才保住性命。此后,张伟民的身体状况越来越糟糕,被确诊为药物性早期肝硬化,内脏衰竭。 2007年,张伟民向鸡西市鸡冠区法院提起诉讼,同年6月2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几天来,记者多方联系“欣弗”受害者。3月31日,终于联系到了张伟民。电话那端传来张伟民虚弱的声音,他告诉记者,“欣弗”事件后,原本从事驾驶员工作的他一直没有工作。现在,他连正常的行走都十分吃力了,“上4层楼,得歇两次。”为了治病,张伟民花光了积蓄,卖掉了房子。 “判决下来了吗?”在和记者的交流中,张伟民表示,他一直很关注马红萍的官司。他告诉记者,很多司法鉴定机构以种种原因拒绝为他做鉴定,他的官司至今也没有结果。马红萍的胜诉,让张伟民又有了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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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欣弗”档案
药品名称: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
生产厂家: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2006年8月1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结果:安徽华源2006年6月至7月生产的欣弗未按批准的工艺参数灭菌,降低灭菌温度,缩短灭菌时间,增加灭菌柜装载量,影响了灭菌效果。经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对相关样品进行检验,结果表明,无菌检查和热原检查不符合规定。产品被认定为劣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