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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9-04-17 15:30:42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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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2月12日在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徐衍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全省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3年全省法院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全省法院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最高法院的正确领导、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努力实践“公正与效率”主题,全面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大力加强审判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服务大局的政治方向,从突出服务重点、强化服务措施、增强服务效果出发,制定并实施了《关于为“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共审结和执行各类案件351377件,结案标的额236亿元。其中,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2670件,判处发生法律效力的有罪人犯25789人,依法宣告无罪75人,重刑面为25.4%,涉及黑社会性质犯罪、杀人、抢劫、盗窃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21269件,巩固了“严打”整治斗争成果;涉及合同诈骗、走私、制假、售假等经济犯罪334件,审结各类民事案件218907件,同比上升0.9%,涉及婚姻家庭、侵权等纠纷案件126731件,涉及房地产开发、国企改革、知识产权、金融债券、涉农、涉外等合同纠纷和破产案件92176件,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4462件,办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3000件,依法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执结各类案件86832件,执行标的额78.4亿元,案件执结率75%,同比上升2个百分点,促进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二)多措并举便民利民,积极落实为民宗旨。根据最高法院司法为民的要求和省委开展利民行动的精神,制定并实施了20条便民、利民措施,真正把司法为民作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着力改进立案信访工作,普遍设立了立案大厅,完善了便民设施,加强了诉讼指导和诉讼风险提示工作,健全了信访接待制度,对97000余人次的群众来访做到了热情接待,妥善处理。畅通申诉渠道,对当事人的申诉做到有诉必理,听证处理,先后有5449件案件依法启动了再审程序。加强司法救助,为盲、聋、哑、未成年刑事被告人,依法指定援助律师;对下岗职工、低保失业人员、危困企业等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收诉讼和执行费1673万元,切实保护了弱势群体的诉讼权利。加大调解力度,坚持把诉讼调解贯穿于民事审判的始终,尽量多做教育疏导工作,力促双方达成合意,通过一审调解结案78199件,占一审民事结案总数的65.6%。推行繁简分流,依法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151872件,占一审调解结案总数的67.9%,同比上升0.6个百分点。

  (三)扎实进行教育整顿,力加强队伍建设。把“两风”建设作为法院队伍建设的治本之策,在抓好学习教育和问题查摆的基础上,坚持真改、真管、真处,由省法院领导带队,组成7个工作组,对各中院和部分基层院进行明查暗访,对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公开通报了16起典型案件,有198人受到警告以上处分,有26人被调离审判或执行岗位。坚持用干事的人、用能干成事的人、用抓落实的人、用善于抓落实的人。认真执行《法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并实施了《关于加强全省法院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做好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对法官的选任和领导干部的推荐、考察、选拔严格把关,坚持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分级负责、分工负责、层层负责、人人负责、认真负责和责任追究。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在已处理的198人中有86人因工作失职、失察分别被处以警告、记过、记大过或撤职处分。加强领导班子、司法作风和长效机制建设,制定了加强领导建设的11条措施和9项制度,下发了《关于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的指导意见》,仅省法院就建立和完善了47项管理制度。通过狠抓教育整顿活动,形成了人心思进、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四)深入开展司法检查,认真解决突出问题。把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作为重要手段,从指导思想、审判作风、审判质量与效率、“十三种不得有”行为四个方面,明确标准,强化措施,深入开展了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共检查各类案件20263件,发现有问题案件483件,已全部得到纠正。积极开展集中清理超期羁押和超审限案件活动,清结超审限或超执限案件4666件,其中刑事超期羁押案件全部清结(死刑复核程序、死刑上诉核准程序的不计在内),如期完成了最高法院确定的目标。大力加强监督和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落实审限管理、案件评查、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把案件质量关;主动向各级党委、人大汇报司法大检查情况,进而取得领导、监督和支持;凡是领导机关交办的案件全部纳入督办重点,其中各级人大交办的2083件案件,都做到了依法认真审理,及时报告;全面落实省人大检查民诉法执行情况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整改查出的问题。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全省法院重审改判的比率同比降低了3.7个百分点。

  (五)不断深化法院改革,努力保障公正司法。把革除机制弊端、创新工作方式作为确保公正与效率的有效途径,对《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的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不断总结,逐步深化了各项改革措施。严格执行新的证据规则,按照公开举证、质证、辩论、认证和裁判的要求,强化了庭审功能;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积极推行普通程序简化审理,使审判效率有所提高;统一法律文书样式,尤其是规范了简易程序裁判文书的制作,明确制作要点,增强了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和公信力;实行审判工作流程管理,较好解决了审判管理中存在的随意性问题;在执行裁决权和实施权分开行使的基础上,实行执行裁决合议庭评议制度,扩大执行听证范围,使执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开展了法官职业化建设试点工作,在法官任职审核、配备法官助理、实行书记员单独序列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探索。

  (六)倾力夯实基层基础,整体推进法院工作。围绕提高基层司法和工

  作水平,大力加强思想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引导广大法官强化大局意识,树立为民宗旨,端正司法指导思想。加强业务培训,三年一个轮次的续职培训任务圆满完成,走在了全国法院的前列。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共审结各类案件72907件,占全省法院一审结案总数的32.2%。改善物质装备条件,在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的关怀支持下,为83个中级、基层法院建成了计算机局域网,还为贫困地区的30个法院改善了常规物质装备。由于重视和加强了基层工作,推动了全省法院整体工作的进步,共有72个集体、62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其中,大庆市萨尔图区法院、红兴隆农垦法院,哈尔滨市道外区法院民一庭庭长赵庆令、伊春市乌马河区法院院长孙玉琴、龙江县法院执行局局长张晓红分别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模范法官”称号。张晓红还被评为“中国杰出青年卫士”和“中国法官十杰”。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省法院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个别法官为大局服务的自觉性不强,少数法官没有完全树立起权利为本、权利在民的观念,忽视了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护;“打官司难”还没有完全解决,裁判不公、程序违法、效率不高、“执行难”等问题依然存在;有的法官纪律松弛、作风不端,甚至违法办案,徇私枉法;有些法官的政治、业务素质难以适应新形势对审判工作的要求;少数基层法院、人民法庭管理薄弱,司法水平不高,物质装备条件落后。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尽力加以解决。

  二、2004年全省法院工作意见

  今年,是我省的招商引资年和环境治理年。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大力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依法调整的经济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越来越广泛,社会各界对公正与效率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全省法院的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难度与日俱增。根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省法院党组研究确定,2004年要牢牢把握公正为民这条主线,把公正主题和为民宗旨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始终。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统领,牢牢把握公正为民这条主线,努力解决“打官司难”的问题,立足审判实践公正为民,深化改革促进公正为民,提高素质保障公正为民,狠抓基层落实公正为民,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老工业基地振兴步伐,推进我省“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的历史进程,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坚持以大局为己任实践公正为民,强化服务到位、保障有力的审判职能。继续贯彻“严打”方针,建立健全经常性“严打”机制,重点打击严重危害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侵财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和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发展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妥善审理涉及企业改制、契约关系、劳动争议、金融、破产、“三农”、拆迁安置和拖欠民工工资等民商事案件,力求多调少判,制裁违约欺诈,支持诚实信用,依法保护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为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抓住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这个中心,认真审理行政诉讼案件,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加强审判监督,坚持依法纠错,提高司法水平,维护司法权威;强化执行措施,慎用强制措施,防止和纠正违法执行,及时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立案信访工作,充分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切实解决“打官司难”的问题;严格落实责任制,调动全员,齐抓共管;加强力量配置,提供充分的人力支持;狠抓初信初访,努力把矛盾解决在当地,解决在法院。

  (二)坚持以改革为动力促进公正为民,健全依法办案、秉公裁判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审判方式,在起诉、答辩、传唤、送达等各个环节为当事人提供便利;健全流程管理,抓好审限临界警示和案件催办工作,把信访和执行工作纳入流程管理;强化审判组织职能,以放权、分权、制约为重点,加强对审判长、独任审判员的动态管理和监督制约,完善审判委员会和合议庭工作规则,提高讨论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增强裁判文书的公信力,使裁判文书真正成为体现司法公正的有效载体;规范执行工作,建立执行风险提示、案件查询和说明制度,健全执行信访、申诉和立案制度,完善执行复议制度,为执行案件的当事人和案外人提供充分的救济途径。

  (三)坚持以队伍为根本保障公正为民,塑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的法官群体。深入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整改、大提高”活动,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强化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宗旨教育、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广大法官为人民掌好、用好审判权。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参加培训作为法官任命和晋升的必备条件,使不具备大学本科学历的审判人员尽快达到法官法规定的学历要求;严格法官行为约束,建立健全“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和“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对违纪违法人员要严肃处理,对失职、失察的领导干部要追究责任;积极试行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推行书记员聘任制和单独序列管理,做好法官助理的试点工作;任人唯干,唯才是举,竞争上岗、双向选择,不断增强干部人才工作的活力。

  (四)坚持以基层为重心落实公正为民,树立清风正气、群众满意的整体形象。把为民服务纳入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积极落实为民措施,深入开展人民满意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以良好的形象和作风取信于民;强化监督指导,从立案、二审、再审、督查等各个环节,加大内部监督力度;加强法庭建设,按照中政委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要求,以管理制度化、工作规范化、队伍职业化、装备精良化为目标,完成全省人民法庭建设三年规划的各项任务;改善物质装备,充分利用国家对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给予专项补助的政策,按照《人民法院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完成省法院与最高法院一级联网的基础上,力争用两到三年时间完成省法院与各中级法院的二级联网,提高法院办案办公现代化水平。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党的观念和人大意识,确保审判工作始终置于各级党委、人大的领导、监督之下,坚决贯彻省委的各项部署,认真落实人大的决议和决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公正为民上来,凝聚到促进发展上来,为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实现我省“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的奋斗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