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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大学生就业政策敲定 边远地区工作将享优惠
2009-04-18 08:37:53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杨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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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18日讯 昨天,记者从市人事局了解到,哈尔滨市将于近日出台多项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的优惠政策。高校毕业生今后到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工资、职称、户口将享受优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三分之一将招用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哈尔滨市各城镇社区和行政村没有聘用高校毕业生的,要聘用1名高校毕业生。

  事业单位招聘基层工作毕业生优先

  据介绍,从今年开始,哈尔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增招人员时,将拿出不低于1/3的岗位招用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乡镇机关补充人员时,将拿出一定职位专门选聘到村任职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今年起,在完成省里每年下达给哈尔滨市“三支一扶”指标的基础上,每年将增加100名大学生“三支一扶”志愿服务岗位,每人每月补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年交通补贴费400元,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对服务期满考核优秀的大学生还可延长服务期限2年。农村乡镇使用周转编制招考工作人员时,也将主要用于考录在“村村大学生行动”和“三支一扶”计划中服务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一类艰苦边远地区工资将“提档”

  据悉,高校毕业生到哈尔滨市一类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就业的,可高定一个级别工资档次,或高定一个薪级工资;到哈尔滨市农村乡镇基层就业的,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评定专业技术职务,并可免于外语、计算机考试;自愿到基层、艰苦边远地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工作满1年即可分别直接申报中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高校毕业生到哈尔滨市农村乡镇基层就业的,户口可保留在市区或迁往就业地区,各级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将提供免费人事代理服务;工作满3年的,流动到市内其他单位将不受户籍限制,有关部门要给予办理相关手续;对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满5年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将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基层单位需聘1名高校毕业生

  哈尔滨市还将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城市基层社区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市基层工作。对城镇各社区工作岗位没有聘用高校毕业生的,要聘用1名高校毕业生;对城镇社区工作岗位有空员的,要优先招用高校毕业生,其工资和社会保险按其岗位的现行政策执行。同时,从今年起哈尔滨市还将在全市没有配齐高校毕业生的行政村选聘一名高校毕业生协助村委会工作,其间给予生活费补贴,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责任编辑:侯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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