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21日讯 为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黑龙江省把创业门槛一降再降。并将加大创业载体建设力度,依托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大学科技园区等资源,建设一批有特色、可持续发展的创业孵化基地。有条件的地区要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引导基金,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资金:
为降低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门槛,我省将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创办企业首次出资额将允许为零。
场地:
允许利用符合消防安全和环保要求的家庭住所、租住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
税费: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行业除外)的,自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并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贷款:
扩大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规模。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适当扩大贷款规模,贷款期限为2年。个人申请小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
补贴:
组织有创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高校毕业生通过多种形式灵活就业的,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西部计划今年招募100余人
该计划由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从2003年开始组织实施。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招募一定数量的人员,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2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及区域化推进农村共青团工作、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基层检察院、基层人民法院、基层司法援助、西部农村平安建设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我省今年拟招募100余名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服务。
服务期间享受一定的补贴(含生活补贴、交通补贴和保险补贴),服务时间计算工龄。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户口和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免收管理费用,服务期满后学校再发放派遣证;可兼职或专职担任所在乡镇团委副书记、学校及其它服务单位的管理职务。
聘期结束后3年内报考各级机关公务员、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报考研究生的,加分政策同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毕业生政策。
服务期为1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铜奖奖章。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银奖奖章,表现优秀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奖章,表现特别优秀的推荐参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等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