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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人士解读黑龙江新医改 让群众看得起病看得好病
2009-04-22 08:52:23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赵振宇 杨晓宁 张立馨 周辰 张春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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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21日召开的黑龙江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今后三年黑龙江省要重点抓好五项改革,着力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使人民群众“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努力实现“少得病”,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从根本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就百姓关注的话题,记者采访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人士,对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基本医疗保障今年医保覆盖超80%

  东北网4月22日讯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段余应表示,今年将加快推进医疗保险扩面工作,提高医疗保险待遇和医疗服务管理水平,降低医疗负担,满足人们的看病就医需求。

  加大医疗保险扩面

  今年全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要达到80%以上,明年超过90%。黑龙江省将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医保试点,哈尔滨市等先行试点的城市加快扩面,确保年底前参保率达到80%以上。

  推进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力争年内参保人数达到50万人。

  切实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问题,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允许困难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自愿选择参加城镇工医保或居民医保,允许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有困难的农民工自愿选择参加居民医保或新农合。

  提高医疗保险待遇

  提高最高支付限额。依据统筹基金结余情况,逐步将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

  调整医保支付标准。今年各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要普遍达到70%和50%以上,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提高。

  解决困难人群负担。认真执行困难企业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减轻困难群体参保缴费负担。降低困难群体共付比例,解决个人自负部分医疗费用难以承受的问题。

  实施门诊费用统筹。在重点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基础上,有条件的地区要依靠社区卫生服务,创新费用结算方式,逐步将城镇居民常见病、多发病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探索医保转移问题

  研究制定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明确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在各地之间互认,探索城镇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缴费年限折算办法。

  依托现有各项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逐步统一信息标准和平台,实现基本医疗保险数据信息共享。

  加强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的管理服务,探索建立区域协作经办工作机制,实现异地就医管理服务由参保地向就医地转移。

  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试点。


 

  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探索建立新的医疗服务价格和成功控制机制,通过经办机构代表参保人员与定点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发挥及团购买的优势,选择质量好、价格低的产品或服务。

  探索实行科学的结算方式,通过严格管理和合理确定费用的支付标准,调动医疗机构和医生控制医疗费用服务成本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将信用等级与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基金拨付相挂钩,对信用等级差的医疗机构加强监管。

  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范围,通过降低起付线、提高支付比例等措施,积极引导参保居民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把常见病、多发病解决在基层。

  试点医保市级统筹

  医疗保险基金是参保人员的“保命钱”,将通过建立健全基金使用流程、开展基金专项治理、加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人数稽核等措施,为强化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保障基金安全,提高使用效率。今年将选择部分市地先行试点,2011年全面实现市地级统筹。

  基本药物按进价让利给患者

  从今年起,黑龙江省将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今后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配备药品,所有基本药物将实现零差率销售,也就是按照药品的进价,不加价直接销售给患者,目的就是让利给患者。

  据介绍,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保障群众基本用药的重大制度创新。省卫生厅要求,要着手建立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管理机构,建立省药品招标采购平台和技术支持系统。按照2009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以省为单位、以政府为主导的基本药物招标采购,逐步实现网上集中采购。建立向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直接配送基本药物的机制,通过规范的竞争,确定配送企业,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配送成本。同时,将按照国家制定的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确定黑龙江省包含配送费用在内的基本药物统一采购价格。

  省卫生厅要求,要推进基本药物合理使用,从今年起,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配备药品,严格控制非目录药品的使用;要在落实财政补助的同时,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其他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鼓励优先使用,并确定使用比例,规范用药行为。将基本药物及时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努力完善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投入补偿政策、基本药物政策和医疗保障政策。

  记者昨天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黑龙江省今年将积极推进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建设,对基本药物实行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同时,还将不断强化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对黑龙江省生产纳入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的药品实行全覆盖抽检。

  国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将对基本药物实行招标采购、统一配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药品生产企业,参与基本药物的品种和定点企业的投标工作,并结合黑龙江省医药产品结构特点,突出在抗生素、中成药、中药注射剂等产品在标准和质量上的完善工作。

  同时,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还将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药品经营企业积极参与基本药物的统一配送。支持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兼并重组。鼓励零售药店发展连锁经营,特别向农村延伸网点,保障农村、偏远地区基本药物的及时供应。


 

  基层卫生服务打造66个县域中心

  为进一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今年黑龙江省卫生部门将按照国家确定的县、乡、村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规划和标准,推进县医院、中心乡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打造66个县域医疗中心,198个农村基层医疗中心和44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黑龙江省将用三年时间进一步改善黑龙江省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条件,做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划,随时做好国家布置建设任务的准备。目前,黑龙江省已经有10个县级医院、74个中心乡镇卫生院、8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167个项目列入了国家新增1300亿投资规划,项目总投资65954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36700万元,国家的投资计划现已全部下达到项目单位,目前,项目已经陆续开工,4月底将全面开工建设。

  据了解,今年将为全省4000所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配备仪器设备,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装备水平。同时,今年全省三级医院全部实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逐步推进二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住院医师培训;实施“万人培养计划”,今年为基层培训各类人员36000名;稳定和加强乡村医生队伍,确保每年人均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不低于1200元。同时将积极转变服务模式,实行上门服务、主动服务,开展巡回医疗,贴近人民群众需要。全面推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制度和办法,建立定期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与单位领导和员工的奖惩、晋升、收入等挂钩。

  卫生服务均等化七成城市居民将建档

  今年起,黑龙江省将逐步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其中城市建档率今年将达到70%,到2011年,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建档率力争农村达到50%、城市达到91%以上,逐步实现居民健康档案计算机管理。

  据介绍,黑龙江省卫生部门将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应急救治等9类2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数字健康2020规划”,运用信息化手段为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免费救治和农村妇女住院分娩人均补助300元等公共卫生政策,今年新增并加快实施“为8—15岁人群接种乙肝疫苗”、“为农村育龄妇女孕前3个月和孕早期3个月免费补服叶酸”、“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开展复明手术”、“为35—64岁农村妇女进行乳腺癌和宫颈癌早期筛查”、“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等项目,积极为黑龙江省832万重点人群免费开展公共卫生和医疗救治服务。

  公立医院改革大医院可组建集团

  记者昨日从省卫生厅获悉,近期,省卫生厅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制订黑龙江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方案,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争取国家试点,支持有积极性的地区和医疗机构进行综合改革试点和单项推进尝试,通过试点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据介绍,此次改革将合理调整公立医院布局和规模,落实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优化结构,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标准、规模和贷款行为;有条件的大医院按照区域卫生规划要求可组建医疗集团。探索建立以医院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全面落实政府投入政策,逐步改革以药补医机制,扭转趋利行为。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岗位管理、绩效工资制度,有效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严格临床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范,促进建立按病种付费制度,缩短平均住院日,提高工作效率;严格预算和收支管理,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以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和电子病历为重点,推进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


 

  新农合35种慢性病获补偿

  记者昨日从省卫生厅获悉,今年黑龙江省将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明年,将按人均不低于160元的标准筹集资金,同时从今年起对高血压、糖尿病等35种慢性疾病进行门诊补偿。

  据了解,今后三年,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将扩大到95%以上。明年各级政府补助达到人均120元;鼓励有条件的市县提高政府补贴、个人提高筹资标准。今年对高血压、糖尿病等35种慢性疾病进行门诊补偿。进一步调整起付线、封顶线和报销比例,明年最高支付限额要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逐步提高统筹层次,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地市级统筹试点。逐步改革支付方式,探索总额预付或按病种付费等办法,规范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实行看病住院即时结算报销,允许参合农民在统筹区域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救助补贴覆盖60%特困群众

  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今年黑龙江省将重点筹措和落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等四项医改资金,增加的医改资金大部分将用于需方,让城乡居民直接受益。

  据了解,各级财政的卫生投入将重点保障三方面支出:一是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支出。对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和业务经费由同级财政全额安排;城市社区居民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同级财政安排;对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和其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在部门预算中予以安排。二是完善城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要按照补助项目和标准,筹集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地方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专项补助资金,保证相关经办机构的正常经费。三是对公立医院实施政府补助政策。逐步加大政府投入,对中医院、职业病院、传染病院、精神病院、妇产医院和儿童医院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

  据悉,黑龙江省今年年底前将重点落实四项医改资金:一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各地将积极筹集并落实地方财政应承担的补助资金,确保今年新启动的市县参保率要达到50%以上,原试点的7个市及所辖县的参保率要达到80%以上,特别要做好大学生参保工作。二是地方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力争今年年底完成。三是城乡医疗救助财政补助资金,确保完成今年覆盖面达到特困群众总数60%以上的目标。四是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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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