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22日讯 (记者 杨尚峰)22日,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哈尔滨市政府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开展“房地产市场暖春行动”。将从户籍、就学、就业、医疗、养老和住房公积金等6个方面出台优惠政策,使外地市购房居民享受和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外地市居民在哈尔滨市购房者,凡涉优惠政策的办理和落实,一律实行部门代办制。具体如下:
(一)关于产权证办理代办部门:市房产住宅局产权市场管理处;代办电话:84613438;监督电话:84637976。
(二)关于户籍政策代办部门:市公安局户口接待室;代办电话:87661537;监督电话:84682911。
(三)关于就学政策代办部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处、基础教育二处;代办电话:84613239、84617240;监督电话:84618569。
(四)就业再就业政策代办部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局,市人事局人才服务局交流处;代办电话:84871692,84656156;监督电话:84871603,86776196。
(五)医疗保险政策代办部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代办电话:84871633;监督电话:84871603。
(六)养老保险政策代办部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代办电话:84871622;监督电话:84871603。
(七)住房公积金政策代办部门: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处;代办电话:88312838;监督电话:88312907。
责任编辑: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