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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全省率先开办林权抵押贷款 林木资源可作抵押物
2009-04-28 16:29:38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蔡平 李云峰 高学冬
东北网4月28日讯 4月初的一天,绥化北林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为拥有林产的连岗乡高兴村村民办理了林权抵押贷款手续。村民袁国志家有325亩地和一个鱼池,这些年心里一直想办个家庭养猪场,但由于缺少资金,一直没开成。他对记者说:“我用270亩林地的《林权证》贷了23万元。这笔钱除再多植些树外,回去后马上买50头种猪和150头育肥猪,让家里多一个经济增长点。”
据介绍,林业经济效益虽然显著,但周期长、见效慢,老百姓不愿意投入。破解资金瓶颈成为发展林业经济的当务之急。
绥化市林业部门经过与农村信用社积极探索和研究,决定把森林、林地、林木资源如同房产、土地等资产一样作为贷款抵押物,开展林权抵押贷款,盘活丰富的森林资源,使林木资产成为“流动的资本”,成为农民可以随时变现的“绿色银行”。这一举措一可有效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林业经济发展;二是能拓宽农村信用社的信贷领域,优化信贷结构,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三是能为林农发展经济提供资金支持,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我们在全省率先开办了林权抵押贷款业务,解决了农民贷款抵押物单一和种养大户资金短缺的问题。”北林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朱金库说。仅在4月9日下午,他们为4户农民办理了林权抵押贷款业务,贷出资金89万元。
这些天,林业部门的业务量也大增,林业部门的工作人员忙着为林农进行林权证的确认,林木、林地资产的评估,为农村信用社信贷部门出具林木资产评估报告单和林权抵押贷款证明书。
据介绍,北林区农村信用社在今年为农民林权抵押贷款5000万元。
责任编辑: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