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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年内修复76条翻浆路 6月前修复20条保修三年
2009-05-01 12:47:30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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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1日讯 今天,哈尔滨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哈尔滨市重点破损街路结构性升级改造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拟改造道路的范围等相关文件,确定哈市今年内重点对主城区76条翻浆破损较严重的道路,按照达标街路标准进行结构性升级改造。5月1日晚,施工单位进入现场正式启动一期20条道路的改造工程,预计6月5日竣工。

  道路升级改造要“六达标”

  根据《实施方案》,哈市在实施道路结构性升级改造过程中,确保实现“两保,两力,三同步,六达标”。“两保”:即保障道路结构性升级改造后路况的相对稳定、良好,保障道路的通行能力得到最大优化;“两力”:即通过改造建设,全面提升道路的承载能力,提升道路交通的通行能力;“三同步”:即力争道路结构改造与断面改造同步,道路改造与管网改造同步,道路整体改造与渠化功能改造同步;“六达标”:即实现车行道结构升级达标,人行道结构升级达标,检查井承载升级达标,道路渠化升级达标,公交站台停车港湾升级达标,道路标志标线升级达标。

  道路改造分两期进行

  哈市今年实施的76条道路改造工程预计总投资2.9亿元,计划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实施20条道路改造,计划5月1日开工,6月5日竣工;二期计划6月1日后招标,6月20日开工建设,10月15日前陆续竣工通车,完成56条道路改造。全部道路改造工程在12月15日前完成验收及建管交接工作。

  道路保修期提至三年

  为了保证今年维修道路的质量,哈市实施质量保证金制,施工单位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维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严格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被清出道路维修市场。

  《实施方案》规定,一是对施工企业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凡是不能按照《哈尔滨市道路结构性升级改造工程技术质量要点》施工的,必须推倒重来,一次达标;对造成质量和安全事故的施工队伍,将其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坚决清出市场,两年内不得在哈市承揽工程。

  二是实行工程质量保修制,严格约束施工企业履行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并将道路面层及地上附属设施的质量保修年限由一年提高到三年。

  三是实行工程质量公示制。在改造工程竣工后设立公示牌,将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以及质保年限等信息向社会公示。

  四是实行工程质量社会监督制。哈市质量监督部门实行现场作业法,不分节假日,24小时全天候受理报监、报竣,随时监控各个环节,并在施工期间和工程竣工后,邀请各界群众,采取多种形式对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

责任编辑:邵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