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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4部新法规将实施 古树“身上”缠绳最轻罚五千
2009-05-05 07:12:10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何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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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5日讯 记者从市政府法制办获悉,哈尔滨市将有4部新规于5月20日起正式实施。

  古树“身上”缠绳最轻罚五千

  《哈尔滨市城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办法》明确规定,将为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建立保护档案并设置保护标志牌,对破坏树木行为予以处罚:缠绕绳索,借用树干做支撑物,擅自采摘花朵、果实、种子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刻划钉钉、攀树折枝、剥损树皮、擅自修剪枝叶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砍伐古树名木的,每株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住宅入住使用标准有调整

  据介绍,即将实施的《哈尔滨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管理试行办法(修订)》将照明设施增加为交付使用的标准之一,规定了因季节原因庭院配套设施不能与主体工程同时交付使用的,应当完成临时通行道路、临时照明等设施建设。同时,针对建设单位违规组织进户等行为,加大了行政处罚力度。

  新建工程选址不得占绿地

  《哈尔滨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将在哈尔滨市5个区域内划定城市绿线(见下表),新建工程项目的用地选址不得占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确定的绿地。

  亮化纳入门前管理范围

  《哈尔滨市实行门前四包责任制规定》将于5月20日起实施,临街单位、个体业户将承担门前划定相应责任区范围内的城市容貌、卫生、绿化、亮化管理任务,达不到标准的单位将受到处罚,发现其他单位和人员在责任区范围内从事乱贴、乱画、乱挂,乱扔纸屑等废弃物,占道经营,乱设摊点、乱停车辆等违法行为的,有权予以劝阻。其中,对亮化设施的管理为首次纳入临街单位、个体业户管理范围。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