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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为修路企业建信用档案 路面保修3年翻浆清出市场
2009-05-07 08:36:29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赵政府 王瑞
东北网5月7日讯 记者从哈尔滨市有关部门了解到,为了确保道路维修质量,今后哈尔滨将对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修路企业严格处罚,并记入信誉档案;情节严重的,清出道路维修市场。同时将推行保证金制度,并将道路面层及地上附属设施的质量保修年限由一年提高到三年。
今春以来,哈市2389条城市道路中,已发生翻浆道路241条(段)12.63万平方米,出现破损道路952条(段)671.8万平方米。
市、区道路维修养护部门,按照先主、次干路后支路,先重点后一般原则对172条(段)6.56万平方米翻浆道路采用方石、承重方砖、块石等材料进行了简易处理。4月24日,进入正式维修周期后,按照城市道路养护维修技术规范标准,采用沥青混凝土进行修复,截至5月4日,已对74条(段)2.2万平方米翻浆、破损的路面进行了维修。根据要求,翻浆道路维修工作5月30日前完成,破损道路9月30日前完成修复。在工程安排上,采取躲高峰、干平峰方式,利用夜间、双休日车流量少的有利时机,昼夜施工,抢抓工期,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对市民出行的影响。
在道路升级改造中,哈尔滨市建委将推行保证金制度,并将道路面层及地上附属设施的质量保修年限由一年提高到三年。在质量监管上,建立施工、监理、质检三级质量保证体系,实施领导包片制、质量保证金制、项目公示制,对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修路企业严格处罚,并记入信誉档案;情节严重的,清出道路维修市场。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