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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释放男子尾随夜行女子抢劫盗窃 两月作案10余起
2009-05-19 11:23:32 来源:东北网—佳木斯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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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刚从监狱释放的男子不思悔改重操“旧业”,专门半夜尾随夜行女子,然后进行入室抢劫、盗窃,两个月内疯狂作案10余起。5月15日,佳东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教导员姜明君向记者讲述了这名“午夜恶魔”作案的全过程。

犯罪嫌疑人

  午夜惊魂

  2009年3月29日凌晨2时,林女士下夜班回家路过东风区富贵社区皮革厂东墙附近时,突然一名骑自行车的男子从身后蹿出。该男子用刀架住她,将其兜内价值1500元的金鹏牌手机抢走。

  2009年4月24日晚11点多钟,家住东风区东新社区平房的张女士和邻居打完麻将回了家。进屋后,张女士躺在床上一边给朋友打电话,一边手里摆弄着刚刚兑换的外币。她做梦也没想到,此时,窗外正有一双眼睛紧紧地盯着她。

作案时戴的帽子

  10分钟后,张女士放下电话来到外屋,拿起炉钩子准备生火,房门突然被人推开,一转身的工夫,身后被一把尖刀逼住,一男子阴冷的声音随即发出:“快把值钱的东西交出来!”被吓傻了的张女士哆哆嗦嗦地将包内仅有的80元现金、2000韩元、10张卢布交给了蒙面男子。

  2009年5月1日晚10点多钟,建国社区张女士打车回家。走到电机住宅楼二楼楼梯拐弯处,看见从三楼下来一男子,两人擦肩而过时,对方突然用手电筒晃了晃张女士的脸,“你照啥啊”,张女士的话还没说完,她就被对方一拳打倒在地,随后一把尖刀架在了她的腰部。在与歹徒打斗过程中,张女士的胳膊被刺伤……

  缜密布控

  佳东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接到报案后,根据被害人的描述,警方初步认为,连续发生的几起抢劫案,歹徒应为同一人,犯罪嫌疑人年龄在40岁至50岁之间,身高在1.70米至1.75米之间。他作案时常戴深色鸭舌帽和白色口罩。犯罪嫌疑人作案时间集中于午夜10时至凌晨3时,作案地点都选择在佳东附近老式居民楼,随身携带作案工具有手电筒、匕首,作案对象多为午夜回家的女子。

作案工具

  警方决定将上述多起抢劫案并案侦破,出动20多名民警组成专案组,全力破案攻坚。随后几日,警方布置警力对案发地点周围进行深入调查走访,积极搜集有价值的线索,并对近期释放人员逐一排查;同时对二手手机市场、典当行场所进行控制。很快,二手手机市场提供了一个重要线索:一名体貌特征与犯罪嫌疑人相似的男子前来贩卖一款金鹏牌红色手机。

  侦察员迅速进行严密布控跟踪,将犯罪嫌疑人郑万珠纳入视线。5月6日下午,在前进区四海鲜附近,民警将郑万珠抓获。审讯时,郑万珠只承认做过一起抢劫案,但“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猎人的眼睛”,民警趁热打铁,经两天两夜的审问,郑万珠终于交代了孤身一人连续作案多起的犯罪事实。

  警方提示

  郑万珠,45岁,桦川县星火乡人,该人1983年因强奸案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2003年,因抢劫罪被判6年。2008年4月,他被释放后,开始连续进行盗窃抢劫。

  据郑万珠交代:他起初选择夜间在佳东地区伺机作案,主要是躲藏在暗处寻找作案目标,如发现夜行的单身女子或独居女子,就尾随其进楼道或平房,实施抢劫作案。有时,还“遛门”入室进行盗窃。但由于一些被害人没及时报案,专案组仅核实了10起。

  警方希望,相关被害人或知情人请及时与警方取得联系,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指认,使这名“午夜恶魔”得到应有的惩罚。同时,警方提示市民:居住在平房市民,夜间家门要锁好,单身女子夜间出行要谨慎。

责任编辑:邱士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