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23日讯 昨天,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其网站公布了哈尔滨市首批享受稳定就业扶持政策“困难企业”名单,49家企业可享受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多项政策支持。
据介绍,此次认定的企业是指2008年10月至2009年2月期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但已采取积极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社会信誉良好的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长期处于停产半停产的企业,不纳入扶持政策范围。
被认定的困难企业享受的照顾政策主要包括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对困难企业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年内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允许在一定时期内缓缴失业、医疗保险费。缓缴执行期为2009年之内,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经核准缓缴期间,企业应继续按月申报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计收滞纳金,企业和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已享受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不能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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