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31日讯 日前,大庆市对2008年老旧汽车报废发放更新补贴资金。
据大庆政府网站消息,此次补贴包括2008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注册登记日期在2000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车长大于4.8米(含4.8米)、小于7.5米的农村客运车辆,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0000元人民币,注册登记日期在1999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且使用年限在7-9年之间的分具体车型,补贴方式从4000元每辆到15000元每辆不等。没有动力装置的全挂车、半挂车不在此范围。
责任编辑:邵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