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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大党委书记杨震当选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2009-05-31 18:35:29 来源:东北网  作者:朱丹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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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31日讯 (记者朱丹钰)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09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于5月30日至31日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召开。会议进行了民法研究会的换届,黑龙江大学党委书记杨震教授当选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该校民商法学科在省内同类学科中的优势地位进一步彰显,开始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黑龙江大学民商法学科发展历史较为悠久、积淀较为深厚,是省内法学理论的研究中心和司法高级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在省内同类学科中处于绝对优势地位。该校民商法学科是黑龙江省法学专业唯一博士授予权单位,在作为省级重点学科的同时,也是省级重点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同时又获得省人事厅重点学科梯队支持,拥有较高的学术创新平台。学科成员在理论创新和人才培养上,已经远远走在省内同专业的前列,也进入全国先进行列。仅在2006-2008年间,该学科承担省部级及其以上科研项目12项,获得科研经费42万元,获得国家和省部级科技奖4项;正式在本学科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0篇,其中被SCI、EI等检索5篇;出版学术专著5部。

  据悉,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是中国法学会所属研究会。中国法学会是中国法学界、法律界的全国性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学会有26个所属研究会,切实担负起了“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职责,取得了一系列有创见的研究成果。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原名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成立于1985年。2004年8月,研究会进行换届并更名为民法学研究会,注重民法学的学科建设,注重理论研究与立法和司法实践相结合,注重国际以及与港澳台学术界的交流。研究会的成员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设计、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等重要法律起草中做出了突出贡献。

黑龙江大学党委书记杨震(资料图)

  杨震资料

  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第十届委员会委员,1952年11月生,中共党员,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省重点学科带头人,现任黑龙江大学党委书记。

  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民法研究会副会长、黑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黑龙江省博士学术研究会副会长、黑龙江省科技经济顾问委员会委员、哈尔滨市人大常委、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1980年2月,毕业于黑龙江大学哲学系,并留校任教。先后到中国政法大学和西南政法大学进修法学,回校后,主要从事民商法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1992年9月晋升副教授,1996年6月破格晋升教授。曾任黑龙江大学法律系党总支副书记、书记,1996年3月任黑龙江大学党委副书记,1998年5月任黑龙江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2003年12月任黑龙江大学党委书记。

  在从事民商法教学与研究的20多年中,先后著有《法价值哲学导论》、《公司法新论》、《票据法要论》、《民法概论》、《继承法新论》等20余部著作,在《法学研究》和《中国法学》等学术刊物上先后发表《论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制度的完善》、《观念交付制度基础理论问题研究》、《商法规制信用机制的理论探源与宏观构想》等学术论文60余篇。其中有多部著作和多篇文章在《新华文摘》、《光明日报》、《中华读书报》、《中国教育报》等国内外重要报刊上转载、评价。主持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黑龙江省社科基金项目多项。曾多次获得黑龙江省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和二等奖,黑龙江省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经过20多年的研究与探索,逐步形成自己的学术风格。

责任编辑:邱士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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