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5日讯 近日,朱先生在哈尔滨百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购车遭遇被连续报道。目前朱先生已经将“问题车”停放在该公司4S店9天了。朱先生表示,这种老出毛病的车自己绝对不会再要了,如果百丰汽车不退货,他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据朱先生介绍,5月19日他在道里区城乡路241号的北京现代汽车4S店,购买了型号为BH7162MX的伊兰特新车。当天他把车开出没多久就发现,里程表始终显示是5.5公里。3天后,他又发现汽车的喇叭不好使了,而更严重的情况出现在6天后,车子竟然打不着火了,这个毛病在接下来的两天里又出现了2次,最后一次是百丰汽车4S店的工作人员把车推进店里的。
百丰汽车售后服务部经理谢东星对朱先生说,里程表和喇叭不好使是线路问题,打不着火是汽油泵坏了。已经出售的车如果不涉及安全和性能方面的问题,在2年或6万公里内,公司只负责免费维修和救援。朱先生退车的要求被拒绝后,只好到消协进行投诉。
6月3日,哈市道里区消协对此进行了调解,没有成功。谢东星认为,这台“问题车”没有达到公司“刹车失灵才能退货”的要求,不予退换,只能维修。
朱先生说,百丰汽车在售车过程中没有如实告知配置情况,让他误以为在店里加了导航定位系统和DVD的这款车就是原厂车。而在车出了问题之后,该公司只说“坏了来修就可以”。该公司的种种表现让他对这个品牌很失望,他不会再要这辆车了,如果百丰汽车坚持不退货,他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并进行双倍索赔。
黑龙江华仁律师事务所的张鹏律师认为,依据相关规定,对于这种不合格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百丰汽车这种“刹车失灵才可以退货”的苛刻条件,就是一种“霸王条款”。百丰汽车的销售人员在销售中没有将汽车的配置和性能如实告知消费者,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应对消费者给予加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