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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今年将建100万平方米经适房 申请房标准出台
2009-06-09 07:22:45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于志华 任清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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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9日讯 记者从市房产住宅局了解到,今年哈尔滨市居民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收入和住房标准已经确定,凡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10212元)、现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均可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据介绍,今年的标准中,“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与上年度相同,“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的70%(10212元)”高于上年度的标准(8940元),这意味将有更多的市民有资格申请经济适用住房。

  《哈尔滨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于去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符合条件的市民家庭可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政府提出申请,同时选择申报类别。截至去年年末,哈尔滨市有2万多户低收入家庭通过初审,获得了经适房购买或者货币补贴资格,拿到市房产住宅局颁发的《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通知书》或《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通知书》。去年,通过公开摇号,哈尔滨市有1000户市民获得了每户3万元的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据了解,对于没有中号的家庭,在通过年审后,其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货币补贴资格仍有效。

  近年来,哈尔滨市实施政府组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先后确定了泰山家园小区、工农大街小区、军转小区、香木小区、工农小区、宜居家园小区等多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面向获得购房资格的中低收入家庭销售。去年,哈尔滨市完成经适房建设投资16.86亿元,销售规模22.8万平方米,东山小区、宜居家园二期等项目共提供经济适用住房5000余套。今年4月,征仪路花园小区二期公开摇号,该小区是哈尔滨市乃至全省最大的经济适用住房楼盘,将向哈尔滨市居民提供960套经济适用住房。

  据了解,今年哈尔滨市计划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00万平方米,竣工60万平方米,确保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不低于住宅建设总量的18%,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3年来,哈尔滨市共为近5000户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补贴资金1.5亿元。今年,哈尔滨市计划安排补贴1000户,补贴资金3000万元。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