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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8月1日起药品使用专用价签 防价格欺诈
2009-06-10 10:32:22 来源:东北网-鹤城晚报  作者:闫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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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10日讯 为使药品的许多特性在价签得到准确体现,防止价格欺诈,齐齐哈尔市物价局要求,从8月1日起,全市所有药品销售行业的经营者必须统一使用药品专用标价签。

  据介绍,8月1日后药品销售使用药品专用标价签,消费者只要看了价签,就可以对该药品的规格、剂型、质量层次、计价单位、生产厂家、销售价格、有效日期等内容做到一清二楚。目前,齐市药品销售行业使用的标价签是和日用品、食品、服装、百货等相同的,其作为药品的许多特性得不到准确体现。为此,市价格主管部门专门设计并监制了药品专用标价签,防止药品销售行业利用通用标价签的不足之处,对消费者进行价格欺诈行为的发生。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