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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哈尔滨“好段子”优秀原创手机短信大赛活动方案
2009-06-11 20:23:28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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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届哈尔滨“中国移动杯·好段子”优秀原创手机短信大赛活动方案     

  随着通信技术发展和手机应用的普及,手机短信已经成为人们沟通信息、传递情感的重要途径,直接而强烈地影响人们的生产生活。为了引导短信文化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短信文化环境,提高公民道德和文化素质,促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塑造哈尔滨的良好形象,市委宣传部、市委外宣办、移动哈尔滨分公司、电信哈尔滨分公司和东北网络台决定,以纪念建国60周年为契机,举办第二届哈尔滨“中国移动杯·好段子”优秀原创手机短信大赛活动。

  一、活动宗旨

  举办优秀原创手机短信大赛,旨在通过大赛活动,引导手机用户主动参与优秀短信创作,挤压不良信息生存空间,让手机短信告别低俗,远离黄色,倡导和发展“健康向上、充满活力”的短信文化。通过大赛活动,提供创作和参与平台,使广大群众在讴歌祖国盛世华诞,赞美发展变化,倡导文明风尚、社会和谐之中,焕发热爱祖国、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情感。

  二、活动内容

  (一)征集对象

  以哈尔滨市手机用户为主体,欢迎社会各界群众广泛参与。

  (二)短信内容

  以纪念建国60周年为主题,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内容开展创作。

  1、讴歌祖国华诞。反映建国60年百姓生活、精神风貌和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的巨大成就。

  2、赞美冰城夏都。反映我市冰雪文化、夏季旅游资源、自然风光、景胜特色;反映旅游产业、旅游情趣;反映人文、历史和城市风貌。

  3、倡导文明风尚。反映人民群众精神风貌和文化体育生活;反映全市人民创建文明城市的热情和行动。

  4、促进社会和谐。反映社会和谐,家庭、邻里和睦;反映爱护环境、保护环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情感交流和节日祝福。


 

  (三)短信形式及要求

  文字短信,形式不限,如小幽默、新格言(谚语)、顺口溜、小小说、对联、诗歌等均可。

  要求内容健康有益、积极向上,形式短小精悍,催人奋进,群众喜闻乐见;具有较强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易于传播。

  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转载或改编,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原则不超过70个字(小灵通不超过58个字;含标点符号)。

  (四)短信转发

  为促进优秀参赛作品的传播,扩大活动的影响,鼓励广大手机用户转发参赛作品,对被转发超过规定数量的,将以话费形式向原创作者发放奖金。

  (五)活动时间

  征集活动从6月13日至8月30日,9月中旬颁奖。

  三、活动细则

  (一)作品提交

  1、参赛作品可以是个人创作,也可集体创作,但须以个人名义参赛。

  2、每人提交的参赛作品数量不限。同一参赛者可以提交多个参赛作品,如出现多个参赛者提交同一作品的情况,则以最早提交的作品为准。

3、参赛作品直接用手机或小灵通短信形式提交。黑龙江省内手机(小灵通)用户编辑短信“PT+短信内容”发送到 10628007;黑龙江省外手机(小灵通)用户编辑短信“PT+短信内容”发送到手机号15846510086。参赛作品经审核合格后将在活动官方网站东北网专题页面上显示,并获得唯一编号(ID)。提交时间从6月13日8时至8月30日24时

  (二)评选方式

  本次参赛作品评选分初评和复评两步进行。初评采用公众投票打分和专家推荐结合的形式,复评采用专家评选方式。初评时,将短信得票数、网络得票数两项指标转换为分值,满分80分,短信得票部分占50分,网络得票部分占30分,专家推荐得分满分为20分,三项得分加总按分值高低取前400名进入复评。短信得票数、网络得票数两项指标都以实发最高值为满分,按如下公式转换分值:指标满分×实际数量/最高值。复评由专家评委最终评出各级奖项。

  征集活动结束后,即进入评选期,奖项产生时间为2009年9月上旬,进入复评作品名单和获奖作品名单产生后,在东北网或市属新闻媒体上公布。


 

  (三)投票方式

本次活动采用短信、网络两种投票方式。短信投票方式仅限省内手机(小灵通)用户使用,投票时编辑“PS+作品编号(ID)”发送到10628007。网络投票方式没有地域限制,登录活动官方网站东北网专题页面即可投票。投票时间从6月13日8时至8月30日24时

  为防止恶意刷票,同一手机号码只能对同一作品投一次票,同一IP地址30分钟内只能对同一作品投一次票。同时,将通过技术手段识别恶意刷票行为,杜绝作弊。活动主办方保留取消恶意刷票者参赛资格的权利。

  (四)短信转发

  1、将在大赛中适时启动参赛短信作品有奖转发活动。

  2、通过审核发布到活动官方网站东北网专题页面展示的参赛作品,且被转发到500条以上的,将按被转发次数的不同档次计算转发奖金额度,活动结束后以话费形式向原创作者发放。

  3、由于系统统计上的技术原因,本次活动的短信转发参与手机用户有一定的范围限制,具体是:转发发送方必须是移动哈尔滨分公司的手机用户,接收方没有限制。

  4、由于实现转发短信统计需要进行必需的前期技术处理,用于计算转发奖金额度的转发次数统计不能实现实时化,开始有效计数的时间为:被转发作品在活动专题页面展示后的第三个工作日9时。

  5、参与用户获取拟转发作品内容的方式:一是编辑短信“PF+作品编号(ID)”发送到10628007,对应的作品内容将自动发送到点播手机号码(本条信息免费),用户转发前不需对获取的内容进行编辑,;二是用户可自行通过蓝牙传输、数据线传输或手工录入等方式,将拟转发作品录入手机,但必须保证录入内容与原作品完全一致,同时要在内容最前面填加两个字符“*#”。

  (五)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20名,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设二等奖30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设三等奖60名,各奖励人民币500元;设优秀奖200名,各奖励人民币100元。

  短信转发奖金额度计算方式如下:被转发次数500条以下的,没有奖金;被转发次数501-2000条的,每条奖金0.02元;被转发次数2001-10000条的,每条奖金0.01元,再累加上一档最高奖金(40元);被转发次数10001-800000条的,每条奖金0.005元,再累加上一档最高奖金(140元)。

  活动将在使用手机投票的参与者中随机抽取300名,作为参与奖获得者,各奖励人民币100元。

  以上奖金将按照税务管理有关规定,扣除个人偶然所得税后发放。


 

  (六)作品版权归属

  参与本次活动的作品,著作权归短信作者所有,举办单位享有无偿使用权。如作品出现版权问题,取消作者参与资格。如作品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由短信提交者自行负责。

  (六)有关要求及说明

  1、本次活动为公益性活动。参加活动发送的短信资费均按常规收取通讯费,不收取额外费用。

  2、每位参赛者的参赛作品数目不限,但同一参赛者在同一奖项中获奖数量不超过1条。

  3、活动进行中,举办单位将选择部分优秀作品免费向广大手机用户发送。

  4、所有参赛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同意大赛参赛规则。

  四、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哈尔滨市委宣传部、中共哈尔滨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

  承办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电信分公司、东北网络台

  协办单位:哈尔滨电视台、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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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路云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