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省政府新农合工作情况报告
及时研究完善新农合相关制度规定
东北网6月12日讯 (黑龙江日报记者 刘伟 东北网记者 朱丹钰) 10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政府《关于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的报告》。
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新农合工作初步呈现出“农民得实惠、政府得民心、县乡医疗机构得发展”的良好发展态势。同时,组成人员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要进一步抓好乡镇卫生院建设。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改革,坚持乡镇卫生院公共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完善政府对乡镇卫生院投入机制。加强硬件建设,制定和完善乡镇卫生院建设和设备配置标准,继续加大投资力度。加强技术人员配备,落实吸引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的相关优惠政策,扩大“三支一扶”计划中支医的人数,加强对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的管理和落实相关保障措施。加强医疗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农村卫生人员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要大力促进村卫生室建设。研究制定我省村卫生室建设规划,探索实施乡村卫生管理一体化。加强村医培训。在抓新农合宣传工作中,注意发挥村医的作用,稳定并扩大农民参合率。
要及时研究完善新农合相关制度规定。一是随着筹资标准的提高,适时降低起付线和提高封顶线,及时调整、合理分配基金流量,使农民及时得到更多实惠。二是各县(市)都要进行探索“门诊统筹”试点,合理制定“门诊统筹”的补偿方案。要为农民建立健康档案。建议按年龄段,逐步开展农民体检,体检后正式建立健康档案。要抓紧信息化建设。通过信息化建设,及时掌控运行情况,分析资金流向,适时调整工作重心,把新农合有限的资金有效地花在刀刃上,取得较高的社会效益,并及时防止管理漏洞发生。
要进一步加强对新农合政策的宣传和工作的管理。在抓面上宣传的同时注意点上的宣传,逐乡、逐村宣传新农合政策,使农民家家户户都熟悉新农合政策和工作流程及补偿比例,引导农民主动参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