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17日讯 少年与毒品联系到一起,便是一个让人揪心的字眼。2008年东安区人民法院办理的一起少年非法持有毒品案,再一次向人们敲响了少年毒品犯罪的警钟。
少年叫张小龙,案发时只有17岁,因非法藏有、贩卖毒品,被判有期徒刑3年。
张小龙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家庭,10岁时,父母分手。后来,张小龙便随着父亲一起生活。
在张小龙的记忆里,父亲每天只是忙于生计,很少关心他的学习和生活。张小龙上到初二时便辍学了,每天除了泡在网吧里,便是在社会上游荡。然而对于这一切,张小龙的父亲并不知道。
有一天,张小龙在网吧认识了毒贩吴雷,他看中张小龙人机灵懂事,多次帮张小龙付上网费和餐费,缺少他人关心的张小龙很快与吴雷成为了好朋友。
在吴雷那里,张小龙第一次听说了“溜冰”。打这以后,张小龙的人生道路彻底改变了。
渐渐地,张小龙染上了毒瘾。2007年6月下旬,张小龙认识了哈尔滨一个叫郭双的朋友。张小龙经郭双介绍,向朋友借钱,在一个新疆人手中购买了20克海洛因,并带回家中偷偷地存放起来。
此时,张小龙并不知道,非法持有20克海洛因已经触犯法律。接下来的日子里,张小龙找来经常在一起吸毒的朋友,在其家中吸食掉0.5克毒品,并卖掉了10克。剩余9.5克被张小龙藏在家中卫生间的天棚内。
一个月后,当地公安机关在清查外来人口时,在张小龙的住处搜出海洛因,将其抓获。
由于张小龙非法持有、贩卖毒品,经东安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听到此判决后,张小龙的父亲呆住了,他怎么也没想到,因自己平时过少的关爱,孩子竟一步步走上犯罪道路……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