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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出台14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2009-07-01 08:55:10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杨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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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1日讯 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为适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任务的需要,加强重大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时间应急处理工作,市卫生局日前出台了14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据介绍,哈尔滨市根据应对甲型H1N1流感流行工作的特点,将应对工作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大流行阶段和结束阶段。按照新亚型流感病毒疫情发生和流行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围,甲型H1N1流感疫情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并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进行预警。

  此外,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其中Ⅰ级事件包括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并有扩散趋势,或疫情波及省外地区,并有扩散趋势的;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的;两周内在哈市发生与其他省份临床表现相同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出现死亡病例,病例数不断增加或疫区范围不断扩大,经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调查,仍原因不明的;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在本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在本市重新流行的;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的;周边以及与哈尔滨市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哈尔滨市公共安全的事件等。

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