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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延芝说,近年来,我省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也在探索中前进,创新中发展,得到进一步加强。省委印发了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省人大、省政府也相继出台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行政许可监督条例等一系列规范执法、强化监督的法规、规章。省纪委围绕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规范权力运行、拓展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起草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为中心工作服务,代表和维护群众利益,保证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全面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有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李延芝指出,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切实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要以服务和保障科学发展为目标,以贯彻和落实以人为本为核心,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和统筹兼顾为方法,努力使纪检监察法规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及党的建设相适应,与民主法制建设相适应,与反腐倡廉“八项工程”的实施相适应。
李延芝强调,着力抓好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落实,关键是要提高法规制度的执行力。要提高法规制度的质量,确保法规制度的合法性、科学性、创新性、实效性、规范性;要抓好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执行法规制度的自觉性;要开展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调研评估,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要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法律素质,做到依法履职、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做守法、执法、护法的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