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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68名农民工依法讨回被欠十年33万工钱
2009-07-03 07:48:03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王洪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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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3日讯 “十年了,整整十年了,没想到钱还能要回来,这真多亏了三位好法官,我代表68个农民工兄弟向你们说声谢谢!”前几日,从法官手中接过被拖欠了10年的工程款时,大庆70岁的农民工祝令达等十几个民工,怎么也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喜极而泣。

  十年曲折讨薪路

  1998年5月,大庆市中诚轻型汽车修理厂的建设工程口头承包给祝令达等人。“我们60多人辛辛苦苦干了半年,工程于当年的11月就交工投入使用了。可活儿干完了,经理陈彦东却只给了2万元支票,从那以后就再也找不到人了。”提起这些年的讨薪路,祝令达等人心中像打翻了五味瓶一样,滋味很不好受。

  “刚开始要钱时,对方就是推脱说找不到人,后来干脆不理我们,也不承认活是我们干的。去年春节前,我们20多人在大庆没吃没喝,也没路费,连家都回不去了,后来是法院的领导和司法局帮我们筹措了路费,才使得我们回家过个年。”提起往事刘玉生还忘不了那滋味儿。

  两月艰辛取证忙

  2005年,始终要不回钱的祝令达等人想到了走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当年祝令达等人就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但因证据不足,他们撤回起诉。之后的一段时间,祝令达他们又搜集了一些证据重新提起诉讼,但因为诉讼主体有误,又一次无果而终。今年,大庆市中级法院对本案重新立案,由肖传森任审判长主审本案。“我们多次研究,在确保主体正确的前提下指导当事人如何列本诉讼主体,经向工商部门查证有关企业工商档案后,经三次变更起诉状,才将诉讼主体理顺确定。”肖传森法官对记者说。

  由于案件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案件调查清楚至关重要也尤为困难。主审人根据案情和被调查人在施工中的地位拟出调查提纲30多份,由法官助理刘国文、曹立勇逐一调查核实。

  “接到任务后,我俩就开始找当年参与施工的人和知情人调查取证,很多人都不愿意配合,遭受白眼和轻视是经常事。有一次,我们要核实一个证据,一个单位就去了5次。”刘国文告诉记者,他们曾找到一单位的领导核实情况,在表明来意后,对方竟然玩起了电脑游戏,把他俩放在一边置之不理20多分钟。气愤的刘国文拍案而起,斥责对方的无理行为,终于在他“动粗”的情况下了解到了相关情况。

  “我们受点累,受点白眼都无所谓,跑了两个月,终于把事儿调查清楚了,这是让我们哥俩最乐和的了。”如今,说起当初的调查取证经历和结果,刘国文和曹立勇很是欣慰。

  33万欠款终讨回

  经调查查明,1998年该厂的锅炉房新建及安装,职工食堂、宿舍扒扩建等工程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给祝令达等人,然而工程结束后,一直未把工程款付全。2001年中诚轻型汽车修理厂停止经营,厂长陈彦东杳无音讯。多年来,祝令达等人一直向该厂的上级单位主张权利,但因该厂已由陈个人承包,其下落不明,上级单位以无法核实相关事宜为由拒不给付工程款。

  在事情调查清楚后,经鉴定部门鉴定,祝令达等民工施工的工程保留部分的工程造价为35万元。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人给付祝令达、刘玉生等人工程款33万元。这起长达十年的讨薪路,终于画上了句号。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