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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教育厅: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商业演出活动
2009-07-04 09:16:26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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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4日讯 省教育厅昨天下发《关于做好2009年暑期学校安全等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加强暑假期间学校及学生安全工作,全面做好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严格控制、审批组织学生参加境外各种夏令营、培训等活动,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利用假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动。

  《通知》指出,学校放假前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强化师生对自然灾害、意外伤害、社会安全和刑事案件的防范意识。加强对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尤其要教育学生在上下学途中和假期不要下江(河)、池塘戏水玩耍。学校组织学生夏令营等集体活动,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机构,安排足够的管理人员并明确各人担负的安全职责,制订专项安全应急预案。

  教育部门要求,学校在放假前除要对学生进行预防甲型H1N1流感常识的专题教育外,还要彻底清理环境卫生,重点对教室、食堂、宿舍、厕所、图书馆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开学后,学生返校的第一天,学校要对所有返校的学生进行体温测试,对体温高的学生要高度重视,经过医学确诊不是甲型H1N1流感病例后方可上课。

  此外,《通知》要求中小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在暑假期间减轻学生负担。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校历放假、开学,严禁假期组织各种竞赛活动。严禁假期补课,各中小学不得在校内集体补课,不得将校舍出租用于补课,更不允许假期期间讲授新课、收费补课。

  据悉,省教育厅将在假期组成规范办学行为督查组,采取“不通知检查时间,不通知检查路线,不安排接待”的“三不”方式,对各地规范办学行为情况实施随机检查,重点检查假期非毕业年级补课和公办教师有偿补课问题。一旦证据确凿,严肃处理有关当事人,并通报全省。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