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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开始重点治理歌舞厅洗浴旅店卖淫嫖娼
2009-07-04 10:51:25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宋海英 张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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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讯 3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了解到,按照中央综治委和公安部要求,我省于7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组织、强迫妇女卖淫犯罪活动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治理三类场所:一是歌舞厅、夜总会等歌舞娱乐场所;二是发廊、足疗、美容美发、洗浴按摩等服务场所;三是旅店、饭店、出租房屋等公共复杂场所。重点打击三类犯罪分子:一是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犯罪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为首分子和“保护伞”;二是组织、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的娱乐服务场所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和责任人员;三是嫖宿幼女的人员。对设立全封闭式按摩服务单间、装有内置反锁装置、存在严重治安隐患的,将作为重点场所进行检查,并全面清查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对来历不明、形迹可疑的从业人员要加大审查力度。

  据介绍,对组织提供营利性陪侍、特别是组织未成年人从事营利性陪侍活动的娱乐场所,将坚决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还将商请文化、工商部门吊销其相关证照。

  公安机关将建立重大案件线索奖励制度,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打击卖淫嫖娼专项行动。

责任编辑:侯巍